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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在高速上开启辅助驾驶后,化妆、吃东西、舞动双手,被查后还称“我觉得它比我开得好”……

时间:2026-05-06 15:05    来源:湖北日报微信  字体:  打印  播报

近日

浙江温州高速交警

在网络巡查

及群众举报线索核查中发现

某社交平台用户发布的

多条驾驶车辆的视频

视频中

这名驾驶人在高速公路行驶期间

多次启用辅助驾驶功能

并双手脱离方向盘

出现化妆、吃东西、

随音乐摆动双手等行为

严重妨碍安全驾驶

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较大隐患

根据线索

高速交警

很快锁定违法车辆信息

及驾驶人林某的身份

依法责令其到案接受教育及处罚

面对交警,林某到案后称:

“作为女司机,我觉得它比我开得好……”

目前,警方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对其作出罚款200元

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决定

交警提醒

根据《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标准》,目前我国汽车智能驾驶共分为六个级别:

L0为应急辅助

L1为部分驾驶辅助

L2为组合驾驶辅助

L3为有条件自动驾驶

L4为高度自动驾驶

L5为完全自动驾驶

如今,消费者能够购买到的车辆所配备的,均属于L2级以下的辅助驾驶功能。也就是说,现在市场上销售的汽车所搭载的“智能驾驶”功能,对驾驶人来说承担的是“助手”功能,只是分担开车压力,无法像人一样,应对所有复杂多变的交通场景。

驾驶人在开车的时候使用了“智能驾驶”,如果注意力分散或关注与驾驶不相关的活动,一旦发生事故,将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及刑事追责三重法律风险。

还有可能触犯危险驾驶罪,因为这种情况之下,明知分心驾驶,有可能造成公共安全的隐患,所以如果出现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有可能触犯危险驾驶罪。

再次提醒车载辅助驾驶系统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驾驶人激活车载辅助驾驶功能后

仍是实际执行驾驶任务的人负有确保行车安全的责任即使驾驶人不在驾驶位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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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曹婧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