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湖北诚丰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2月7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会议室举行房地产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标的名称
位于丹江口市三官殿办事处潘家岩村两处工业用途房地产(其中:房屋建筑物合计建筑面积6547.27㎡;共有工业用途土地面积合计99850.54㎡;整体拍卖,详见《拍卖标的清单》)。起拍价2249.22万元,竞买保证金450万元。
2.瑕疵披露
(1)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现状移交(土地上或房屋内其他可移动的家具、电器等物品和设备设施不属拍卖范围)。
(2)拍卖标的共办理有两本不动产权证书。其中:
①鄂(2024)丹江口市不动产权第0002354号《不动产权登记证书》登记信息为:共有工业用地宗地面积33119.09㎡(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3年9月11日),房屋建筑面积6547.27㎡(分别为3号楼2257.39㎡;4号楼1737.08㎡;5号楼2552.80㎡)。
②鄂(2024)丹江口市不动产权第0002355号《不动产权登记证书》登记信息为:共有工业用地宗地面积66731.45㎡(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3年9月11日),证载地上房屋建筑物已灭失(证载信息为混合结构房屋3幢,合计建筑面积6534.23㎡)。
(3)本次拍卖属于司法强制拍卖。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标的归买受人所有的法律文书,拍卖标的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持法律文书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契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等,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由相应主体分别承担。
(4)拍卖标的涉及水、电、气户名变更登记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标的若有依法成立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内无法办理实体移交。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承受原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6)依法成立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应当在2026年2月2日以前凭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以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向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申请认定优先购买权(联系人:李法官,联系电话:187 7224 1415)。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拍卖文件获取
有意竞买者可在拍卖日前至本公司获取拍卖文件,了解拍卖标的详细状况以及瑕疵说明后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参加竞买的,视为全面理解并接受拍卖文件,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并接受其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
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有意竞买者可自行看样或与我公司预约看样。
四、竞买资格取得
有意竞买者可于拍卖日前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户名:湖北诚丰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丹江口市支行;账号:1720 1201 0400 16116),竞买不成者,竞买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退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拍卖公告于2026年1月22日在《水都网》《秦楚网》《中国商报网》发布。其他媒体(含自媒体)转发本公告时,应当确保所转发的内容与原始公告内容一致,不得对公告内容进行篡改或添加,并同时注明公告的来源和发布时间,以便公众查证。
2.本次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和拍卖文件文本内容为准。
3.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拍卖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丹江口市人民路116号(长办对面)
联 系 人:张女士 0719-5211 109 134 7731 0521
湖北诚丰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