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消息(十堰日报)记者李娟 实习生王洁报道:8月10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从今年起我市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招复读生、办复读班,违规者将严惩。
市教育局日前下发文件,明确指出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招收复读生、办复读班。从执行情况看,大多数学校能按相关规定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但仍有少数学校违规招收复读生,有的学校甚至办复读班。为此,市教育局重申:我市各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招收复读生、办复读班。对执意招收复读生、举办复读班的省市级示范高中,除通报批评外,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其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省或市级示范学校资格。同时,市教育局将在高考评价中予以考核,在秋季开学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7所经教育局审批的高考复读学校,分别是东方高考补习学校、市博才学校、市黄冈学校、市黄冈实验学校、丹江口市均州中学、竹山上智学校、郧西外国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