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消息(十堰日报)记者蒙丽娜 通讯员刘郧生 实习生黄丹报道:根据《十堰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意见》,从今年起,我市农村独生女参加高中录取时,享受总位置分增加1分的优录照顾。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46名农村独生女中考获加1分。 按照《实施意见》,符合农村独生子女女儿户(即农村只有一个独生女儿的家庭)条件的考生须提供家庭所在地的村委会和县计生委的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向相关部门提出个人申请。据统计,全市共有560名考生提出申请,经审核,只有246名考生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