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消息(十堰晚报)记者 唐晓玮报道:考生收到高考成绩后,如对分数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申请复查卷面分。根据省招办复查分数时间安排,我市考生申请复查卷面分时间为6月30日。
据介绍,复查内容主要为答卷(答题卡)漏评,普通高考小语种、“一村一名大学生”考试的卷面总分漏记、错记以及录入差错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的范围。考生可依据以下三步进行成绩复查。
第一步:申请复查卷面分数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县(市、区)考试机构一次性提出申请,经县(市、区)考试机构审查资格并同意后,考生填写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发的《复查高考卷面分数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各县(市、区)考试机构按规定接待申请复查卷面分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考生。高考复查卷面分不收取任何费用。省教育考试院不直接接受考生和家长查分申请。
第二步:各县(市、区)考试机构通过网络将复查卷面分数数据库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复核。
第三步:复查结果出来后,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将复查结果传送给相关的县(市、区)考试机构。各县(市、区)考试机构收到复查结果,通知到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