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唐晓玮 报道:为保证学生有充足的睡眠、作息和锻炼时间,市教育局昨发布通知,从10月20日起在市普通高中执行统一的学生作息时间,各普通高中必须保证学生每天至少锻炼1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走读制学生到校时间:夏(秋)季(五一假后至10月底)不得早于7时,冬(春)季不得早于7时10分;离校时间:夏(秋)季(五一假后至10月底)不得迟于21时30分,冬(春)季不得迟于21时20分。 寄宿制学生早上起床时间:夏(秋)季(五一假后至10月底)不得早于6时30分,冬(春)季不得早于6时40分;晚上睡觉时间:夏(秋)季(五一假后至10月底)不得迟于22时30分,冬(春)季不得迟于22时20分。 市教育局要求,各普通高中必须保证学生每天至少锻炼1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各地各校执行作息时间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对严肃违规的学校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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