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关于“野人”的传说很多。野人问题和“尼斯湖水怪”、“百慕大神秘三角地”,以及“飞碟”,成为当今人类的四大自然之谜。
关于“野人”最早的记载
在我国,关于“野人”的传说,至少有三千多年的历史,在许多古籍中,有很多生动的记载,“罴”、“山鬼”、“毛人”、“巨人”,都是这些野人的表述。
现有的野人资料中,鄂西北发现野人的地方,90%以上都集中房县境内,尤其是房县的桥上、红塔、安阳等地。仅从1945年到1975年30年间,就有114次发现和同野人有过搏斗的经历。这里所说的房县包括神农架林区,第一,它和房县接近;第二,神农架此前属于房县管理。
关于房陵“野人”的传闻与记载,最古老的记载是三千多年前,西周初年,有一个诸侯王抓到了一个野人,于是,就把他送给了西周的周成王。汉代的《尔雅·释兽》中有这样的记载:“狒狒如人,披发迅走,食人。”这种野人是吃人的。这与房县山区所目击的情况,“披头散发”、“直立行走”、“行动迅速”等特征是相近的。《山海经·海内南经》也有相同的记载:“枭阳,人,在北朐之西,其为人人面长唇,黑身有毛,反踵,见人笑亦笑,手操管。”在《尔雅》中把野人定名为“狒狒”。真正把“野人”这个名字确定下来的是李时珍。他在《本草纲目》中说:“长丈余,逢人则笑,呼为山大人,或曰野人及山魈也。”
屈原早年在《山鬼》之中也描述着这样的人的特点:“若有人兮山之阿,被薜荔兮带女萝;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善窈窕。”这就是野人。
“野人”不仅有史书的记载,而且还有绘画。1976年在房县红塔乡出土的文物之中,有一个九子灯,九了‘灯里面绘画的图像之中,有一类就是野人,很接近我们的人类。
关于“野人”最实的记录
在《房县志》里面有一段文字:“房山高险幽远,石洞如房。多毛人,长丈余,遍体生毛,时出啮人鸡犬,拒者必遭攫搏。以枪炮击之不能伤。”房山就是我们今天的房县。
最流行的说法,是在房县南山中行走,一定要把竹筒套在你的手脖上和脚上,如果遇到野人的追捕,抓到你,不要紧,他一定会笑,等他笑得不知所以的时候,你就悄悄地退出你的胳膊,退出你的双腿逃走。
最离奇的故事,说是有一家猎户,他多次捉到了野人,每一次捕获回来以后,就把它圈养起来,如果来了客人,就挑肥的来杀。杀它之前,先给这个肥的野人戴上一个红头巾。据这个猎人讲,每当给那个肥胖的野人戴上红头巾的时候,其他的野人都会流泪,知道这个野人要被杀了。这是传说中最邪乎的一个传说。
1974年5月1日,在桥上清溪沟大队的干部殷洪发,他上山去砍葛藤,突然碰到了“野人”,在搏斗中受到了惊吓,回去后躺在床上对记者讲述了这样的经历。“那天,一大早起来,上青龙寨砍葛藤,没砍几根,忽然听见坡下有响声,一看,只见一个直立行走、满身红毛的怪物向他走来,他吓出一身冷汗,想躲避已经来不及了。那,隆物伸出右胳膊将他抓住,他立即用左手握住镰刀,用尽全身的力砍那怪物的胳膊,怪物把头一摆。于是,他又用全身的力量,抓住了这个怪物的头皮,抓了一撮毛下来,这个怪物‘哇哇’叫着朝山下逃走了。老百姓证明他确确实实抓过这个野人的一撮毛发。记者把文章发给了《人民日报》、《湖北日报》之后,立即引起了高度的重视。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房县不仅有传说中的野人,也有现实目击过的。野人,还有与之搏斗过的野人。
清代的文人袁枚,在他的一本书中记载了一个传说:其毛人会在你不注意的时候,背走妇女,背走男人。妇女背走后之后就给他传宗接代,男人被背去以后,就被吃掉。事实加卜传闻,往往就越讲越生动。传说房具桥上有一位妇女在渡河的时候被野人背进了深山,两年后生下了两个娃子,浑身是毛,不会说话,只会“啊啊”、“唔唔”地叫喊。后来,妇女借机逃回,五年不会说话。可是那个公野人竟然领着两个“杂毛”来到门前哀啼。举家男女撵之不去啊,最后,只有烧上柴火,里面加上青竹,噼噼啪啪的声响,才赶走了这群野杂毛。
房县“野人”在哪里
1937年,房县法院有一位叫甘喜的干事,他和另外一个人到房县的九道梁办案,返回的途中,见到两个“野人”在和四头野猪嬉闹,“野人”骑在野猪的身上,野猪就蹦蹦跳跳,把它摔倒下来,摔了下来,“野人”再骑上去,甘喜和这个办事的人,见到此情境以后吓病了三个月。
这一消息也就很快传到了国民党时期的湖北省第八行政督察区。1941年9月,新l-fZ的房县县长贾文治听说了这件事,就很想把“野人”的问题弄清楚。他综合了各个方面信息之后,决定对房县的野人问题进行考察。
可是当时是抗战最艰难的时期,如果以考察野人的名义是得不到支持的,于是,他就提出了神农架资源考察的建议,得到了当时的国民政府的批准。1942年,桥上“闹妖魔鬼怪”,当地的山民不敢下地干活,夜晚举家都烧着火把,不敢休息。县长贾文治听说以后不以为然,他骑上一匹黑马,带上保安队的60多人,还带了三挺机关枪,在野人出没的地方搜查。--5'冬天的早晨,有一家人反映,背后山上的妖怪正在叫唤,于是,贾县长就带着他的保安人员,追到山顶上,一看,果然有一个毛乎乎的东西在山上叫唤得很厉害。另外一个野人去拉它的时候,叫得更厉害。贾县长一看,明白了。原来是打猎的人把捕捉野兽的工具放在树桩上,野人不知道,去摸着玩,一上去就被夹住了。贾县人就下令:“开枪!”野人应声倒下,另外一个野人逃到了山顶。被打死的野人有六、七尺高,毛色为红绒毛,手掌脚心没有毛,但是有很厚的茧皮。贾县长命令当时的勤务兵张玉金,把它弄得大家饱餐了一顿。
贾县长下令打死的是不是“野人”我们已经没办法进行考证了。但他主持的那一次考察活动,被人们称为在房县的“中国现代科学的第一次科学考察壮举”。其保卫人员有100多人,但是,后来的学者查阅了他的考察报告,报告里没有野人的记载。
最大规模的“野考”行动
30多年后的1976年5月14日凌晨1时,从郧阳地区开会返回神家架林区的六位干部,在走到房县与神农架交界的椿树桠叫发现了一个野人。于是开着车撵,追赶到两米远的地方停下,野人也停住了。据他们回‘巳说:“在山区工作几十年,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动物。”可是当时,他仃嘟没有带武器,只有一个胆子大一点的,从路边捡了一块石头,砸向它的屁股。于是这个野人,顺着山坡就逃走了。
这是—个非常重要的发现。六位干部第二天就报告给了当时的郧阳地委,第三天,一份特别拟制的电报,向北京中国科学院占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发去,电文如下:
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
我区革委会六位干部发现一奇异动物,其特点:1.浑身红毛,脸成麻色,脚毛发黑;2.腿又粗又长,脚是软掌,走路无声,屁股肥大,行动迟缓;3.眼像人眼,无夜间反光。脸-长,上宽下窄,很像马脑壳,嘴略突出,耳较人大些,额有毛垂下;4.无尾,身长约五尺,体重在二百斤左右。
1976年5月15日拍发的这份电报,不仅引起了新闻媒体的高度重视,更是引起了中国乃至世界上最大规模的“野考”行动。
1977年6月19日,“野考”队一队接到紧急报告,桥上公社的群众龚玉兰和她4岁的儿子杨明安,在水池垭路遇“野人”。科考队员立马赶到现场,在1.3米到1.8米的高度,取下了这一个野人蹭痒的毛发,从形状、粗细来看,这些毛发与人的头发十分相似。后经武汉、北京等科研部门用高倍显微镜来进行观察,发现它的主要特征明显的不同于灵长动物,而更接近于人。以后从其它七个地方所发现的毛发都是一致的。这次考察虽然动用了部队,动用了许多科学家,但时间毕竟有限,没有捉到真正的野人活体。
中国唯一的一位,被称为“野人教授”的刘民壮先生,花了二十多年的时间,神农架、房县,不知道来过多少次,他分析、考察之后,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俄们的考察队员16次看见野人,包括我自己……目前我们没有抓住,一是因为我们在明处,野人在暗处;二是绝壁限制了追捕;三是上级领导规定我们不准打死野人。”
一方面有很多人见至挝“野人”,另一方面,传说和科考中又没有人找到“野人”的活体。这种矛盾当然使人产生了有没有野人的困惑。那么什么是“野人”?很多人看到的“野人”又是哪一种野人?
野人的三种可能
第一,脱离了我们人类群体、失去了火种的人。在《房县志》里面有—个记载:如果碰到了野人,就大喊:修长城。野人听到“修长城”这三个字之后,立即会没命狂奔。从这一个记载来判断,房县野人之一,那就是修长城的时候逃到大山里面的秦代的遗民后代。这一类人,我认为就是失去了火种,逃进了深山的人。
第二,野人可能是一种大型猿猴。根据古人类学家吴汝康多年的研究,“野人”极有可能是中国和印度特有的一种巨猿的后代。巨猿是一种最接近人类,且比大猩猩要大的一种灵长类,已经脱离了猿,但是还未进化成人的二个特殊群体。
《房县志》里头记叙了一个叫王璋的县令,他曾经养了一小野人,这个小野人非常通人性,不用绳子拴住它,它出入自由。有一天,这个王璋县令发现自己的大印不见了,到处找,都找不到。最后发现,这个小野人拿在手里头,趴在房梁上学着王璋盖章的样子,在手上盖章。最后把它撵下来,它就跑,它不愿意失去大印。没有办法,最后只好用枪击毙它。这一个野人,是不是我们所要找的,或者定位的那种野人呢?恐怕不是,就是我所说的,是—种巨猿。
第三,野人是—种介于猿和人之间的动物。如果说从类人猿到人之间有个缺环的话,那么这种野人正好填补这个缺环,我们要找的,或者要寻找的真正的野人就是这种。据有关资料显示,这种“野人”没有太强的语言能力,但是个头大,力气大,在蒙古境内也曾有发现。
房县地处秦岭东隅。纵横千里,山外有山,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自然环境,有野人生活的条件。
第一、气候属于亚热带。湿润多雨,季节变化分明,但是气温变化的幅度又不是很
大。第二、这里属于丘陵二高山地区,大量地存在着天然的溶洞。这些溶洞为野人的居住、保暖创造了条件。第三,房县有广阔的区域属人迹罕至的地方,它的草场、丛林,还有漫山遍野的野果,为野人提供了食物和环境。所以在房县有可能存在着野人。我们所以未能发现它,是因为有些地方我们还未能够直接到达,或者它在暗处,我们在明处。我相信,随着“野人”知识的普及和宣传,随着科学探测仪器的改进,随着各种电子设备,特别是摄像机、照相机的普及和大众化,房陵“野人”之谜一定会大白于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