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考生和家长:
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6月7日--8日举行。十年磨一剑,试锋在今朝,值此即将开考之际,十堰市招生办公室祝愿每位考生轻松面对高考,考出理想的成绩!在此,市招生办公室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要仔细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生须知》,按规定参加考试和答题,并就考生在考前和考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发出温馨提示:
1、考生在考前一天务必到考点学校,熟悉考点行程路线及考场位置。
2、考生入场时,除携带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更不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考生如携带了禁带物品,必须在进考场前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
3、考生要掌握好各科开考时间。除外语科目外,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点。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该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特别提示的是:6月8日下午外语科目考试14:45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4、考生的身份证如不小心丢失,可到公安机关办理带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
5、考生要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填写准考证号和姓名,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将按作弊处理。开考信号未发出前进行答题,按违纪处理。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客观题答案时,必须使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时,须使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考生要在对应题号规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答案不能超出答题区域的黑色边框。
6、教育部考试中心已于日前下发了专用考生诚信档案系统,所有违纪作弊考生的信息,一律登入全国统一的考生诚信档案系统,在考生录取、就业等过程中,这些记载都将发生影响。考生及家长应当充分认识考试作弊的危害,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规定,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舞弊行为,做到诚信应考;也希望家长端正态度,抛弃一切侥幸心理,不要给考生做任何违纪舞弊的思想灌输和“物质准备”,不要给自己的孩子“帮倒忙”,不能让孩子因一次违纪,就远离向往已久的大学校园,使十年寒窗付诸东流,给自己的人生留下败笔。创造公平、公正的高考氛围是我们大家的希望,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所以我们要“珍爱诚信,拒绝舞弊”。真诚地希望所有考生在2008年的普通高考中遵规守纪,诚信应考,同时衷心地祝愿各位考生在考场上正常发挥,考出自己的真实成绩,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同时也祝福各位家长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十堰市招生办公室
二00八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