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教字[2008]55号
关于实施《十堰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突发事件应急
处置预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城区各初中学校:
根据国家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暂行)》及有关规定,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十堰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突发事件,特制定《十堰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望遵照执行。各地应在考试工作中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工作,确保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顺利实施。
附:十堰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预案实施办法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学业考试 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通知
十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的5月21日印发
共印45份
十堰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实 施 办 法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十堰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考试工作平稳实施,维护考点、考场和社会稳定,依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考试的目标,按照教育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工作要求,完善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切实维护教育考试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机构
十堰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是十堰市应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负责指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县市区应成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县市考试机构),具体负责指挥辖区内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乡镇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要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快。一旦发生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损失或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突发事件时,应遵循属地化原则,由市教育局、市招生考试院统一指挥、处理。
3、有效控制、就地解决。坚持把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突发事件控制在发生地,就地解决,避免扩展;如已扩展,也要尽可能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考点、考场及社会治安秩序混乱和失控。
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突发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5、以人为本、依法处置。在处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维护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方法,坚持安抚情绪和教育疏导为主,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对于坚持错误、不听劝阻的,要善抓时机,果断处置并要做到合情合理、
依法办事。
6、预防为主、重在建设。从制度、思想、组织、设备实施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预防措施建设,保障经费和力量部署到位,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7、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各县市、各考点要提高考试队伍素质和实践技能,使其掌握应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本人在应急处置机制中的位置、职责以及该如何反应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
8、保守秘密、遵守纪律。在处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突发事件期间,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
四、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各县市考试机构、各考点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包括在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之间建立起的快捷、畅通、持续、高效的应急信息和处置系统,以及准确、及时的舆论宣传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依托考试服务平台电话、普通传真、加密传真、文件传输系统和宣传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市招生考试院和当地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上报:发生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突发事件后,除在第一时间上报市招生考试院外,对于突发事件尤其是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市教育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4、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送方式
信息报送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系统或电报等。
(三)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内容、涉及范围、影响及破坏程度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信息判断;
3、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采取的措施;
4.社会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报告时的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四)新闻信息发布与宣传报道
关于十堰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突发事件的新闻信息发布,由市教育局指派新闻发言人进行发布,宣传报道实行归口管理,统一宣传报道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五、其他
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个人应给予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和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1.考试安全保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2.考试组织实施过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3.影响考试的网络有害信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