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中学校:
为让广大考生及家长更好地了解中考、高中招生政策,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市教育局从2006年起在全市实施了中考招生“阳光工程”。十堰教育信息网是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平台,在推进中考改革和普通高中“阳光工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广大考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为做好我市2008年中考招生“阳光工程”工作和中考招生网的应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推进中考招生“阳光工程”,自觉规范招生行为。2008年中考招生工作即将开始,各地、各学校要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充分利用十堰教育信息网,公开各类招生信息,自觉规范招生行为,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二、充分利用十堰市中考招生网站,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各高中学校要公布的内容有: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标准、录取结果、收费标准、咨询和投诉办法、违规处理结果以及分配生和特长生的招生条件和录取办法等方面的内容,依法公开一切可以公开的信息,保证信息发布的全面、客观、及时、准确。
三、做好网上答疑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各高中学校要将网上答疑作为中考招生咨询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在中考招生网上考生和家长的提问,要及时、准确地做出解答,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招生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对各学校的网上答疑情况进行统计,并予以通报。
四、专人负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高中学校要安排熟悉招生政策并具备计算机操作能力的人员负责中考招生网分网站的日常维护、信息发布、网上答疑等工作。市教育局要求,各相关学校在中考和高中招生期间,工作人员必须每天上网查看考生及家长的提问并及时给予答复。各高中学校将负责中考招生网信息发布、网上答疑工作的人员名单于5月25日前报送十堰教育信息网,以便领取管理员密码。联系人:张龙 联系电话:8489610 十堰中考招生网网址:http://zsks.sy.e21.cn/
五、中考招生网用户必须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十堰中考招生网信息安全的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高中学校对信息发布后台用户名、密码要采取保密措施,防止他人盗用发布不良信息。
十堰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