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伟 整理
规范车市力度增加
7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车牌终身制,新车船税也在这一天开始征收,交强险费率也与事故挂钩进行浮动,同时,我国轻型汽车全面实施国Ⅲ排放标准。司机朋友们,与汽车有关的四大政策均在7月1日起开始实施,您对以上四大汽车新政是否了解呢?
车船税随交强险
一起缴纳
自1986年起开征车船使用税,至今已开征21年了。今年年初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自7月1日起,机动车车船税将随交强险一同缴纳,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免交车船税。
由于机动车的车船税具有涉及面广、税源流动性强的特点,且纳税人多为个人,征管难度较大。再加上,纳税人直接到税务机关缴纳税款又存在道路不熟悉、花费时间长等种种不便。因此,由保险机构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时代收代缴机动车的车船税,可以方便纳税人缴纳车船税,提高税源控管水平,节约征纳双方的成本。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加,由此带来的大量汽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越来越严重。对此,新的车船税税额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这正是体现了国家节能环保的意图,也是税收调节经济行为的体现。
报废车牌
新车可继续使用
近日,公安部推出了《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其中前十项措施已于7月1日起实施。按照原来的规定,我市机动车报废后,原有号牌随即注销,车主买新车后只能换领新号牌。而此项措施的实施,车主想保留自己原有车牌的愿望就可以变为现实了。
该措施第八项明确指出,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但同时也规定,机动车报废前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机动车所有人不得申请使用原车号牌。
据了解,申领报废车牌有时间期限。车主在申请期限内有权申请使用原有的车牌号码,一旦过了申请期限,车管所将收回报废车牌号码并供群众公开选用。
交强险费率
上下浮动30%
从7月1日开始,交强险费率开始与每位车主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记录挂钩,实行上下最高30%的浮动。这项举措在全国统一施行,安全驾驶者可以享有优惠的费率,交通肇事频繁者则将负担高额保费,以此实现“奖优罚劣”。
根据该办法,保险公司将根据车主发生交通事故的轻重以及事故次数来决定优惠和受罚的费率比例,另外违章记录也会影响到费率的浮动比例。据悉,连续3年以上没有交通事故和违章记录的车主将可以享受到30%的优惠费率;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车主再投保交强险时费率将会被提高30%。
轻型汽车实施
国Ⅲ排放标准大限
按照国家日前发布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要求,自7月1日起,我国开始在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的国Ⅲ排放标准,到2010年将在全国范围实施国Ⅳ排放标准。
据了解,虽然7月1日是我国轻型汽车全面实施国Ⅲ排放标准的大限,而从目前我国油品的质量来看,中石化和中石油等大型油品供应商还拿不出向全国范围提供符合这个标准油的产品。因此,这将极大延缓我国节能减排工作的整体进程,这种情况下,7月1日在全国范围实施国Ⅲ标准尚有一定的困难。据透露,相关部门或将采取先中心城市、后腹地逐步推广的方针尽快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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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新政向车市发力
■记者 李伟
从7月1日起,与车船税、交强险、汽车牌照以及汽车尾气排放等方面有关的4项汽车新政开始实施,4大汽车新政本月向车市发力,无不传递着一个信号:行业规范力度逐渐加大。
日前,公安部推出了《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其中前十项措施于7月1日起实施。该措施第八项明确指出,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但同时也规定,机动车报废前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机动车所有人不得申请使用原车号牌;自7月1日起,机动车车船税将随交强险一同缴纳,由保险机构在办理机动车交强险业务时代收代缴机动车的车船税。同时,从7月1日,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的国Ⅲ排放标准,到2010年将在全国范围实施国Ⅳ排放标准;此外,从7月1日开始,交强险费率将与每位车主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记录挂钩,实行上下最高30%的浮动。
目前,我市各部门正在抓紧落实这4项与车市有关的汽车新政。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汽车分析人士陈战锋认为,我国汽车市场举世瞩目,我国汽车产业牵动人心,经过50余年的努力,特别是近10年的快速发展,中国汽车产业正迎来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同时也面临着可持续发展的巨大挑战,一系列深层次问题正在逐步暴露。本月实施的这四项与汽车有关的新政旨在通过法规的约束来倡导一种人性化的、制度化的、人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汽车生活。从这四项汽车新政综合来看,一个非常清晰的信号就是国家对汽车行业(包括生产环节、使用环节、管理环节)规范力度在逐渐加大,这对于确保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