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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报废可继续使用原号码
十堰车管所推出10项便民措施
2007-6-21 8:21:35 来源:秦楚网—十堰晚报
■记者 彭军
  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近日结合我市实际推出服务群众十项措施。
  这十项服务群众的措施为:机动车报废可继续使用原号牌;车管大厅设置值日警官或值班所长,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限时办理车管业务。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时限按规定的2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小时,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时限为2个工作日;违法处理延伸至窗口。在各大队车管大厅设立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的基础上,分别在城区安龙和丹江金盾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设立交通违法处理和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窗口;多种形式开展公告提醒服务;机动车号牌公开自动选择,6个号码选1个;机动车驾驶人可延期两年审验;机动车驾驶证签盖提交身体证明提示语;具备条件销售市场的允许代办牌证;开辟外出务工人员驾驶证审验“绿色通道”,对异地人员可通过邮寄等方式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身体条件证明办理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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