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优金融环境,服务金融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市政府金融办计划从全市公务员(包括选调生)中公开选招2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招条件
1、政治思想好,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未受过行政和党纪处分。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元月以后出生),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4、有一定的金融知识和写作能力;
5、身体健康。
二、报名办法
本次选招工作,由市政府办和市人事局共同组织,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审批等步骤进行。招考公告将于2008年4月23日分别在十堰政府网站(
www.shiyan.gov.cn)和十堰人事网站(
www.hbsyrs.gov.cn)及市内主要新闻媒体上发布。
(一)报名及报考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方式与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5月15日至5月16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市人事局人才市场一楼大厅
2、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所有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并详细填报报名表一式二份,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交纳报名考试费150元。符合报名条件的与拟选招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比例不足3:1的,相应减少或取消选招计划。
3、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请于2008年5月22日至5月23日到市人事局人才市场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作文
考试时间、地点:2008年5月24日上午8:30—11:30
请报考者按准考证上确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分两个阶段进行。(见附表)
3、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100分,各科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其中面试分两个阶段进行,一阶段当场问答面试成绩25%,二阶段实地考察占面试成绩35%。总成绩达不到75以上者,不予招选。
(三)体检和考核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参加体检和考核。
考核由市政府办、市人事局共同组织进行。通过考核,择优确定2名人选。
(四)公示
确定拟选招人员名单后,将在市政府网站、市人事网站和市内新闻媒体上同时公示,公示时间7天。举报者应对举报材料署实名,并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提供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用。
三、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及用人单位要积极支持这次公开选招工作,鼓励、并帮助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考;各选招相关部门应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认真细致地做好选招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选招工作顺利进行。对在选招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经调查核实,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堰市政府办公室 十堰市人事局
200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