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国告字〔2008〕04号 经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批准,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见下表)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竞买。
2号、5号地块属加油站项目用地,申请人必须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成品油经营许可批复手续,方可参加竞买。
凡在本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竞买行为,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以及拖欠土地出让金或者地价款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申请竞买。
三、报名申请与资格审查
申请人可于2008年4月17日至2008年5月13日16时前,到十堰市国土储备中心(111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13日16时。
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将在2008年5月14日17时30分前予以确认。
四、拍卖文件获取
本次拍卖出让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土地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5月13日前,到十堰市国土储备中心(111室)获取,也可从我局网站下载。
五、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会时间:2008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时。
拍卖会地点: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110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地块设有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2、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竞买人,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3、竞买人可自行踏勘现场。需要组织现场勘查的,请提前预约。
七、联系方式
出让人:十堰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北京北路87号
联系人:易必洪 杨 瑾
联系电话:0719-8102831
八、查询网址http//gtzy.shiyan.gov.cn/
九、保证金账户
收款全称:十堰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湖北省十堰市工行六堰支行
账号:1810000129200121991
十堰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