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辖区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汇发20089号《关于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采集整理外商投资企业历史数据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我局将展开相关工作,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集整理外商投资企业历史数据是为了适应对现有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方式进行改革的需要。
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开发建设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并准备自5月1日起全国运行。系统推广后将带来两个方面的重大变化,一是采用IC卡外汇登记替代纸质外汇登记证。二是在外汇局与银行、企业、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建立联网数据交换机制。系统的使用与逐步推广将有利于外汇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直接投资外汇业务的信息流通和资源共享,增强相关各方主体的办事效率、合作意识和规范程度,促进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外商投资企业应在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中完成历史数据的采集和整理。
参加我局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的外商投资企业注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应当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www.safesvc.gov.cn,及时查询、下载《登记表》(包括EXCEL格式)。参检企业应对本企业基本情况及外汇业务相关历史数据进行整理和汇总,在EXCEL格式的《登记表》内认真填写并打印成书面表格。将签字、盖章的书面《登记表》及EXCEL格式的电子《登记表》一同交回我局。报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30日。
三、我局将数据核对正确和导入系统后,按照规定发给企业IC卡外汇登记证。换证后企业新发生的外汇业务均需凭IC卡外汇登记证办理。
5月1日直接投资系统上线后,我局凭企业填报的《登记表》录入系统,并向该企业换发IC卡外汇登记证,换证后新发生的外汇业务均需凭IC卡外汇登记证在系统中办理。对新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局将直接发给IC卡外汇登记证并通过系统办理业务。
四、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照常办理。
业务联系人:马娟
技术负责人:喻白晓
联系电话:8671350
特此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十堰市中心支局
200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