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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合同备案管控严格 合同房交易困难增加 |
2007-11-22 8:20:26 来源:秦楚网-十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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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夏明岚
所谓“合成房”,即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双方仅以合成约定的内容进行交易的房屋。随着房管部门对商品房合同备以及二手房交易的严格管控,以及因不办产权过户的私下交易引起的纠纷不断,合同房交易变得越来越困难。
卖家: 合同房想要转手好难
近日,市民刘先生通过咨询几家二手房门店才发现,合同房想要转手确实很难。他告诉记者,第一家门店的中介经纪人一听他想卖合同房就面露难色:“你问问开发商可不可以更名?我们这儿合同房很少,谁还愿冒那个险去买合同房?” “可以挂在这儿卖,但因为是合同房,再加上是期房看不到实物,就更不好卖。”第二家门市经纪人告诉刘先生,以前挂在他店里的两套合同房虽然是现房,但挂了快半年都还没卖掉,所以让他有个心理准备。接连吃到中介的闭门羹,刘先生很是有点郁闷:现在想转手个合同房咋这么难? 与此同时,记者在市内一些二手房中介门市了解到,许多中介门市满墙的待售二手房源中合同房只有很少几套。一经纪人给记者查看了其近期的房源信息册,在这本一页可记录十多条房源信息的信息册里,一两页才能找出一套合同房,在近期已交易成功的二手房里合同房只有一单。 可见,合同房难卖已经成为较为普遍的现象。
中介: 合同房价交易风险太大
目前合同房上市销售非常困难,原因是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商品房合同备案管理严格、撤销比较困难,一般情况下市房管局不允许撤销已经备案的商品房。这导致了现在很多已经购买了合同房,但还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消费者想卖出房子非常麻烦。目前,在我市的二手房交易市场上,合同房不仅购买者不多,二手房中介公司为规避风险减少麻烦,也有意识地减少合同房业务,其中接受采访的中介公司大都表示合同房房源已降到不足 10%。 邦尼房地产交易有限公司负责人李豪告诉记者,有产权的房子过户后,双方没法反悔,但合同房就不同了。他们公司曾经卖了一套合同房,卖出不到一个月卖家就反悔了,直接退了买方3万元定金和相应的赔偿金,然后把房子以高价卖给别人。合同房私下交易风险大,由于通常产权要等几个月甚至一两年才能拿到,从交易开始到最后过户拖的时间太长,在此期间中介公司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交易拖得太久,业务员迟迟拿不到提成,一旦发生纠纷业务员可能拿不到提成。所以,该公司原则不支持接合同房的单。 和他们公司一样,市内几乎所有的二手房中介公司都不建议业务员接合同房的单。他们都认为买卖合同房虽然双方签了协议,但最后房产证仍在卖方名下,如果卖方欠债被起诉,法院可以查封其名下物产。而由于交易时间长,卖方也可能面临收不到尾款的风险。
法规: “合同房”交易不合法
对于没有完成产权过户手续,以双方合同约定房款金额、付款时间、过户时间、过户手续办理等相关内容,并按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的房屋交易就是俗称的“合同房”交易。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向县级以上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同时,第三十七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以上两条款的规定明确表明,“合同房”交易是不合法交易。
律师: 买“合同房”不受保护
湖北齐达新律师事务所靳谢兵律师告诉记者,“合同房”交易在法律上不合法,但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时有发生。一般而言,房屋买卖双方私下签订合同之后,买方会向卖方支付3~5成左右的房款,待卖方取得房产证,并完成过户手续之后,再支付另一部分房款。 “合同房”交易从签订合同到办理过户期间,往往会出现三种纠纷:其一、房屋价格上涨后卖房人反悔,单方面提价,不配合过户。其二、卖房人以不正当手段,将房屋以更高价格转卖给第三人,造成两个买家之间房屋权属的争议。其三、因开发商的原因,卖房人迟迟不能取得产权证书,造成买房人无法办理过户,也就无法享有对房屋的处分权。 他提醒购房者,由于“合同房”交易不合法,所以一旦出现纠纷,是得不到法律的充分保护的。因此,购“合同房”应慎重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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