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逾花甲的他与一位相差34岁的女子谈了3年多恋爱,正准备步入婚姻殿堂,女方却提出分手并欲分得一半房产
倾诉人:
季先生,66岁,退休
季先生的恋爱最近让朋友们大跌眼镜:他以66岁的“高龄”,跟32岁小向(化名)的恋爱一谈就是3年多,而且小向对他还很温柔;季先生准备结婚了,为了表示他对小向的信任,他买了一套房子,在房产证署上了他和小向两人的名字,可事情突然大逆转,小向提出分手,并且一改以前的温柔,掀桌子要房产闹得不亦乐乎。
几天后,两人将面临最后的摊牌,对此残局,季先生对记者摇头苦笑:“真是悔不当初,千万不要找比自己小很多的人恋爱结婚!”
其实,爱情与年龄关系不大,相差34岁的婚恋,如果恩爱幸福,无疑也是一则佳话——但且慢,为何季先生会出此言?
1
老少恋曾恩爱
几年前,62岁的季先生经人介绍,认识28岁的湖北女孩小向,对她感觉挺好,她外表清秀温柔,讲话慢悠悠的,留着长发。
接触两次后,小向问他:“你是要交朋友的,还是要结婚的?”季先生离婚多年,他说要结婚,自己不是乱来的。
不久,小向告诉他,她还没有离婚,在老家还有个男孩,不过这六七年她都在深圳没有回去过。季先生一听,那不行,自己可是要结婚的,他对她说:“你不离婚绝对不能跟我在一起。既然你与他几年不在一起,那就离婚算了,你也自由了,不过我要强调,你离婚与否跟我无关,离婚后你可以跟任何人交朋友。”
小向真的回去离婚了,走之前跟季先生借了1万块钱,说是回去离婚所用,季先生知道这钱借了也是不还的,但还是给了她。法院判决小向付离婚费、小孩抚养费共2万元。去年3月,小向称弟弟要盖房,向季先生借1万,季先生心想,我们还没结婚呢,就又要钱,不过想到她还欠小孩的抚养费,还是给吧,就当是她离婚时所付的另外1万块。当然此是后话。
再说当年小向去华东,拿离婚证书给季先生看,说要跟他结婚,季先生是华东人,他的工作需要他在华东深圳两头走。季先生见她真的离婚了,就和她一起生活。华东的亲友都不认为小向真的会跟他长久,因为两人相差34岁啊!说来也巧,季先生不久生了一场病,挺严重,很多人都想,小向这回要走人了,然而小向无微不至地照顾,让很多人惊讶,季先生也挺开心。
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1页
1 2 3 4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