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率离婚,草率再婚
年轻时我比较漂亮,初中时有个男生和我同了半年学,感觉他对我有点意思。后来,我们都在四川资中当知青,他开始追求我,但我拒绝了。一年后,他回到重庆,七年后,我也回到了重庆。
1989年,一起下乡的知青20年后再次聚会,他得知我过得并不幸福,因为爱人迷恋跳舞,一点不管家庭,把业余时间的大部分都贡献给了舞场和舞伴,我和丈夫感情生活很淡。
这之后,他经常与我联系,我明白他的动机,但并不想和他在一起。直到1998年,知青30年聚会后,在他家里,他强迫我和他发生了关系。这让我不得不考虑我和他的关系。
年轻时他追求我,但没得逞,等到我老了,他好像仍旧喜欢我,这让我有点感动。想着丈夫对我不理不睬,我有点失落,思前想后一番,我决定跟他。我向丈夫提出分手,三天后,丈夫就同意了。离婚三个月后,我和同学结婚了,当时完全没考虑他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
结果,他几乎身无分文。他和我结婚是他的第三次婚姻,唯一的财产是单位分给他的一套老房子。他的职业是给一个私人老板开车,但我并没见他拿过钱回家。我没嫌弃他,并且还将结婚时亲友送的礼金和单位补给我的退休金全部拿了出来开支。
1999年,我退了休,在他妹妹介绍下,我到一公司当库管员。而他觉得开车辛苦,自从我去打工后,他就没上班,在家呆着,每个月吃100块钱的低保。
婚前我对他并没有多少了解,婚后,我才真正开始了解他这个人,悲凉的日子才刚刚露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