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职业教育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鄂政发[2006]23号)精神,结合十堰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明确"十一五"期间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优化人才结构,是深入实施工业兴市、生态立市和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增强综合实力,构建和谐社会,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必要途径;是促进就业,加快山区脱贫致富的重大举措;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各类人才培养和成才的规律,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市加强了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职业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明显增强。但从总体上看,我市职业教育仍存在认识不够高、发展不平衡、投入不足、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要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大力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
(二)明确指导思想。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职业教育大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坚持以富民为主题,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三)确定工作目标。努力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有十堰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继续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和在市政府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到2010年,全市职业教育具体目标和任务是:
1、稳定中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中等职业教育年均招生达到2.1万人左右,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年均招生达到6000余人;为社会输送8万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和2.5万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
2、扩大短期培训规模。以各类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为依托,建立若干个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初、中、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特别是汽车制造、生物医药、旅游观光、电子信息、农副产品加工等领域的培训基地,面向初高中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能力。"十一五"期间,城镇在岗职工培训10万人次,失业人员培训6.6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5万人次,农村未升入上一级学校的初高中毕业生95%接受职业培训。通过培训,全市技术工人75%以上获得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其中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比例达到16%以上。下岗职工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65%以上,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后转移率达到95%以上。
3、面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贯彻实施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和农民脱贫致富。继续强化农村"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充分发挥农村各类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及各种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作用,培养农村实用型、技能型人才,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大力提高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十一五"期间,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达到90万人次,农村未升入上一级学校的初高中毕业生95%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经过五年努力,使我市职业教育进入全省前列。
二、实施"五大工程",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