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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房产证二手房转让合法吗? |
2008-6-19 10:33:29 来源:秦楚网-十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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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点题 2007年7月,市民周女士经朋友介绍,买下了一套120平方米的二手房。这套房属于一大型私营企业分配的集资房,为限制部分住户在短期内出让,该单位规定5年内不给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周女士在房主王先生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前提下,以18万元的价格买下了这套房子。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一旦该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出卖方应立即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周女士购房后,这套房价值差不多翻了一番。就在她暗自庆幸时,房东王先生于今年5月份突然找到她说:“我卖房时还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所以不能擅自处分这套房。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你得按原价把这套房退回来,要不我就只能到法院起诉了。“对此周女士忿忿不平:“明明已经签了合同,怎么能出尔反尔呢?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转让合法吗?” ●记者出击 湖北齐达新律师事务所靳谢兵律师认为,双方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是一份无效的民事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而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其后果就是双方应该相互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合同无效,所以周女士应将房子按原价退还给房东。导致该合同无效是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这说明双方都有过错,过错程度各占一半。合同无效相互返还财产后,双方仍然都有损失,那么对各方共同的损失也应各分摊一半。 出卖方的损失是此期间房屋租金损失。而买方损失有:18万元购房款在此期间的利息损失;丧失其他缔约机会,以致房价上涨后再购房的损失,该损失应由双方协商确定,达不成一致意见时由评估机构评估得出。上述3种损失应由双方共同平均分担。另外,如果这套房子已由购房人装修,那么根据我国民法的添附制度,该装修费应由卖房人折价全部支付。记者 夏明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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