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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二手房注意约定户口迁出事宜 |
2008-6-12 11:54:44 来源:秦楚网-十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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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网消息(十堰晚报)记者 夏明岚报道:市民在买卖二手房时,往往将谈判的重点集中在房屋的产权、价格、区位、户型、楼层、房龄和朝向等房屋自身方面,却经常忽略一个将来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问题:户口。按照户口管理政策的相关规定,一户头上只能上一户人,在原产权人户口没迁走前,新房主的户口不能迁入,这自然会影响到孩子上学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法律人士提醒:最好在附加条款中注明房东必须迁出户口,并约定迁出时间及违约责任等。 疑惑: 买套二手房户口迁不进 本来以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完购房款后就能搬进新家,谁知由于户主迟迟不把户口迁出去,导致自己的户口迁不进来。最近,市民刘先生遇到一件麻烦事。 刘先生最近在一家房产中介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并且很快与中介公司、房主签订了一份三方合约。合同上写明了房主在将房屋出售时,必须结清房屋出售前的费用,并将该房屋户口迁出。“现在房子的钱早就交清了,可房东却迟迟没有履行合同的约定把户口迁出去。”刘先生说,他多次找到中介公司讨说法,对方却告诉他原房主因为买的新房没有交房,无法迁出户口,他们也没办法,只有再等等。 刘先生认为自己签订的这份三方合同中,户口迁移问题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出卖方的附加义务,目前这种情况,出卖方负有违约责任。 原因: 户口问题经常被忽略 像刘先生遇到的情况在二手房交易中时有发生。记者从市邦尼房产、联合楼市、美佳房产等多家房产中介了解到,不少买房人在买房前都没有问及户口问题,有的甚至根本就不关心,尤其是在远郊房的交易中,极少有买方关注户口问题。只是等到户口迁不进去出了问题的时候,买房人这才想起来找中介来解决。而在市中心区域,尤其是学区房,对于二手房户口的关注度相对较大。 有着多年房产办案经验的湖北齐达新律师事务所律师靳谢兵说,他们也经常接到关于二手房买卖中户口问题的反映,但大多都是问题暴露出来的时候。据其介绍,在司法实践当中,因户口引发的房屋买卖纠纷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其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买卖双方经过谈判后,卖方将房屋过户到了买方的名下,买方也向卖方付清了房款,交易似乎就此圆满结束。但在不久之后,买方在办理落户手续时才发现,卖方的户口并未迁出,以致买方的户口无法迁入。 对策: 要给合同打“补丁” 据了解,目前在我市,户口和房屋产权是分开管理的。户口归公安机关管辖,房屋产权归房管部门管理,产权纠纷可以通过法院来处理。但如果在购房过程中,遇到原户主不愿迁走户口,社区民警和居委会干部可以上门做思想工作,但是派出所没有权力强制要求原户主将户口迁走。 为避免将来户口可能引发的后遗症问题,现在我市的品牌二手房中介已经把户口迁移的条款写入了合同当中,以此来约束交易行为。 由于一旦发生户口纠纷,处理起来非常复杂。如果他人不配合,市民要求他人迁出户口,往往无计可施。因此,靳谢兵律师也提醒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应加强自我保护,签订好有关户口迁移的条款,不仅要明确约定原产权人户口迁出的时间,还应明确不及时迁移的法律后果。必要时,可以和原房主一起到当地派出所确认其户口是否全部迁走,然后再办理产权手续。 除了户口纠纷外,在房子交易前要了解卖家的相关情况,例如身份证明、婚姻状况等。因为卖家的婚姻状况关系到房子交易的合法性。如果房子是卖家婚后购买的,房子属于卖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交易必须得到卖家夫妻双方的同意,否则交易无效。卖家还应了解房子的权属情况,是个人所有还是家庭所有或是集体所有。此外,买家和卖家在签订购房协议时,要把责任界限、权利责任、违约责任等规定清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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