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夏明岚
自本月1日开始,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从原来的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贷款年限也延长至25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新政推出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掀起了市民对公积金政策关注的热潮。
记者日前搜集了一些市民关注普遍关注的问题采访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办事处的主任郭应军。
关于办理公积金贷款
王先生:我在外地工作,但户口在十堰,我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需不需要担保人?
郭应军:在外地职工只要在我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连续缴存一年以上,账户余额达6000元,购房时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新政策已取消了担保制度。
刘女士:我和爱人都在职,想分别用两个人的名字同时买两套房子,是否可以都用公积金贷款?
郭应军:可以。《十堰市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夫妻双方均可以各自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
陈女士:我即将和一家公司签订工作合同,公司表示医保等福利都会给我办理,但是公积金得看我在工作中的表现,才决定是否给办理,这样合理吗?
郭应军:这种做法不合理。按规定只要职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就应该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吴女士:夫妻俩的单位分别位于十堰市和郧县,公积金开户银行也分隔两地,但是我两人准备在市内买房,可否同时享受市内和郧县的公积金政策?
郭应军:可以。
市民王先生:单位不给缴存公积金怎么办?
郭应军:职工可以向单位所在区县的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于如何提取公积金
王女士:我今年46岁,2002年下岗,工作时一直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现在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如果可以,办理此业务需要什么手续?
郭应军:按规定只有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5年以上的,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未再就业,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此项业务需要携带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或失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缴存有效凭证。
李先生:我去年本科毕业后在十堰工作了一年,现在我想到外地工作,户口即将迁移,是否可以将这一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
郭应军:可以。需要持户口准予迁移证明,工作调动手续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管理中心办事处办理销户手续。
陈先生:我们夫妻的收入不高,两人才800元左右,今年两个双胞胎女儿都考入大学,家庭经济有些吃紧,是否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呢?
郭应军:不可以,公积金的提取范围包括: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的2离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5年以上的等4出境定居或调离本市的5偿还购房贷款的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你的情况不在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内,因此不能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