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科学发展观推进新农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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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9 15:40:25 来源: |
□ 沈守意 柏 灵 新农村建设不应该是面子上贴金的“政绩工程”。新农村建设的五句话、20个字,内容非常丰富,基础是发展生产力,目标是群众生活富裕,这就决定了它不是单纯的盖房摆阔气。当然抓基础设施建设,改变脏乱差现状能较快的改变一镇一地外观形象,但真正解放生产力,让农民富起来主动建设自己的新农村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因此,需要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把注意力、精力集中在真心实意谋发展上,从真正解放农村生产力入手,推广新科技,发展科技农业,调整优化种养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培育新农民,增强致富本领。只有抓住了这些根本点,农民富裕了,使新农村根植于农民心中成为农民的自发行动,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就会逐步加快,才会事半功倍,而这样可能不会快出政绩,大出政绩,甚至可能难出政绩,但群众心里明白,真正的政绩工程就是民心工程。民心凝聚了,也就是政绩,脱离实际,不惜民力,搞面子上贴金的政绩工程,群众并不乐意接受,也有悖于科学的发展观。 新农村建设不应该是短期行为。新农村建设不是一阵风,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基层党委政府倾心倾力,持之以恒地做艰苦细致的工作,从征求意见达成一致,再到规划、组织实施直至见成效,要一步一步地推进,这就要求我们从解决最根本的问题着手,努力发展生产力,通过发展生产力,把生产发展好,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群众生活,逐步建设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绝不能满足于开开会、造造声势、建建房子、搞短期行为,走过场,应付检查,而要着眼长远发展,按照试点先行、先易后难、创造条件、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办法组织实施,用3至5年或更长的时间扎实有序地开展,把农村建设成表里如一,形质兼备,各具特色的新农村。 新农村建设不应该光靠干部说了算。新农村建设农民是主体,农民的主体地位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应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尊重,不能认为是在为民办事,而忽视了他们的意见、建议和想法,他们所提建议直接代表了他们的所思所想,如果他们急盼解决的事得不到决策者的重视,久而久之,就会心灰意冷,势必导致急在上头,冷在下头。因此在制订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时候,要充分听取群众心声,采纳群众的意见,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引领他们直接参与建设,在规划建设项目实施之后,请他们参与项目考核验收,使他们能够全程参入新农村建设过程,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只有这样,老百姓建设新农村的创造性、积极性才能长久地保持下去,新农村建设才能持之以恒地在群众参与、支持下长久地推动下去。我们党政干部的主导作用、引领作用才能得到真正有效的发挥。 新农村建设要把握三个基准点。一是要坚持政府主导,力主政府推动。乡镇党委、政府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具有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党群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实力。作为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执行者、实践者,基层党委政府在领导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应得到充分的肯定。一方面,政府主动推动新农村建设促成城乡统筹发展,确保农民增收致富,改变村容村貌。另一方面,要主动倾听群众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新农村建设规划,主动化解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充分发挥民主管理的作用,使新农村建设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顺利推进,使政府的主导作用、决策作用、引领作用在新农村建设中得到恰如其分的发挥。二是要坚持示范引导,力主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虽没有统一、固定的模式,却有“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一共同目标,新农村怎么建?我们认为必须依据自身条件,在科学制订规划的基础上,坚持示范引导、分类指导,力主整体推进。首先选定示范点,集中精力,把示范点办好,办出成效,形成示范效应,其次按照创造条件分步实施的原则,分类进行指导,尤其是对有一定基础,通过创造条件提档升级就能形成规模的要积极进行扶持、指导,使之尽快达到规划目标。其三,倾注人力、物力、财力对贫困村、特困村实行重点攻坚,在项目立项上侧重考虑,在基础设施建设上侧重投入,在扶贫攻坚上侧重扶持,使贫困村、特困村在优先解决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增加农民收入,逐步实现生活宽裕。通过示范引导,分类指导,逐层深入最终达到整体推进的目标。 (作者单位:竹溪县水坪镇)来源:十堰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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