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春季学期开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只允许收取住宿费和伙食费两项。其他收费(包括教辅材料费、空白抄本费、寒暑假作业本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电影费、自行车停放费等)都不列入学校收费项目,其费用按照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原则,由提供服务的有关部门收取。
武当山特区城乡中小学全部列入农村义务教育范畴,所有中小学生将全面享受此优惠政策,除住宿生收取相关费用外,其他学生都将免费入学。义务教育实现了由“农民办”到“政府办”的历史性转变。这正是:“种田不交税,上学不交费,农民得实惠,和谐好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