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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蒙丽娜 通讯员 肖 华
据交警部门统计,由于助力车价格便宜,方便实用,目前我市城区助力车数量增加很快,不仅影响交通秩序,还危及生命安全。同时,因助力车无号牌、无保险、驾驶人员未接受培训等,造成管理难度大、发生事故后难处理等问题,因此,有必要给助力车上一道“紧箍咒”——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提升城市品位,推进“三城联创”,保障第三届世界传统武术节筹备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在城区开展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及相关文件规定,从23日起,城区拥有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的车主,可以在各交警大队办理牌照登记手续。按规定,助力车上牌照后,只允许在城区道路行驶,不允许过户;自购买日期起计,报废年限一律为8年,到期后不再廷长使用期。
城区一成以上交通事故由助力车引起
据统计,目前城区共有34家销售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的经营户。2004年,电动自行车和燃油助力车登陆我市,因其价格便宜、方便实用,截至目前,城区各类助力车的数量已经达到1万辆左右,按城区总人口52万人计算,平均52人就拥有一辆助力车。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事故调处大队获悉,今年前8个月,城区因助力车引起的交通事故达169起,占城区所有交通事故的11%,且造成17人死亡。
据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学华介绍,助力车不仅难以管理,且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较大。其一,无保险,一旦出了交通事故难以赔偿;其二,无牌照,事故难以处理,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其三,驾驶员未经培训,法律意识淡薄,安全无保障;其四,在城市随意行驶的助力车,还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
20千米/小时:摩托车与助力车的“分界线”
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是以蓄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力辅助动力功能的特种自行车。技术性能要求为:最高车速不大于20千米/小时;整车重量不大于40千克,具有良好的脚踏行驶能力,30分钟脚踏行驶距离不大于7千米,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
国家《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标准》规定,燃油助力车是装有汽油机、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脚踏、机动两种功能的特种自行车,技术性能要求为:最高时速不大于20千米/小时,整车净重不大于40千克,气缸工作容积不大于30毫升,30分钟脚踏行驶距离不大于7千米,在机动离合器脱开状态下能由人力脚踏驱动等。
按照这两项规定,设计时速大于20千米/小时、整车净重大于40千克、30分钟脚踏行驶距离大于7千米的所有燃油助力车和电动自行车,则按轻便摩托车办理登记入户。而在此标准以下的助力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将按照即将下发的《湖北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办法》进行登记。
10月30日后:未上牌照的助力车不得上路行驶
按照《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市交警支队从9月23日开始受理助力车牌照登记,10月30日后,城区交警部门便不再受理助力车登记。
2008年10月1日后购买的以及不在城区内购买的,交警部门不予受理;不属于城区户口却在城区工作的助力车车主在办理登记时,需提供城区暂住证明方可办理。办理助力车登记需提供身份证、车辆合法来历凭证(发票、合格证)。
自10月30日以后,所有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助力车,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按无证驾驶予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同时,对于无牌照的行为,还将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且必须在提供必要凭证按规定登记后才予以放行,登记的优惠条件一律取消;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车辆合法来历凭证(发票、合格证)的,暂扣直至核实并向大队签订不再上路行驶保证书后方可放行。
10月30日前:办理登记费用可优惠
城区拥有助力车的车主,可以到有车管业务的市交警一、二、三、四大队办理,其核发的号牌段分别为鄂CA、鄂CB、鄂CC、鄂CD,对于车主所在地交警大队没有车管业务的,可以到就近大队办理。如果没有相应驾证的助力车车主,还需要参加驾证考试,一般20天内便可拿到驾证。考虑到减轻市民经济负担的因素,在10月30日前办理登记的,可享受费用优惠,并免交车辆购置附加税。
多个部门联合整治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此次开展的助力车专项整治活动除了公安部门外,工商、质监、城管、残联等位单位也要共同参与。
工商部门负责严把市场准入关和产品销售关,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电瓶车、燃油助力车依法严处,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车辆进入市场。
质监部门负责对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责令停止销售,严把产品质量关和销售关。
城管部门负责对助力车在非机动车道乱停乱放进行整顿,配合工商部门对违章占道销售助力车的网点进行清理。
残联负责对现有的残疾人自用机动轮椅车进行审核登记,核发“残疾人自助车”标志牌,协同交通、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借用残疾证或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