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两费”将停收 新政惠及湖北百万个体户
湖北省工商部门表示收到文件后 按规执行停收两费
个体户管理费下月停征 集贸市场管理费同时停征
9月1日起全国统一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秦楚网消息(十堰晚报)记者 马俊杰 通讯员 王波报道:近日,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9月1日起,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这意味着,自1983年开始执行的“两费”征收即将成为历史。记者28日从市工商局获悉,我市将有59245户个体工商户从中受益。
“我们都知道工商管理费要免了,就是不知道怎么个免法。”28日上午,记者在十堰大市场、老虎沟市场、东岳市场等城区集贸市场走访时,不少摊贩说。
在十堰大市场开米面店的张师傅告诉记者,他每月的工商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在百元左右,虽然相对其它税费和商铺租金来说,算不上什么大的开支,但减免毕竟是好事。“现在政策越来越好,我们做小本生意的也更有劲头了。”旁边一家服装店的店主插话说。
“我们这里有些店面为了省事,工商管理费都是一次交足半年的,预交的钱能退吗?”对此,市工商局明确表示,对预收的“两费”,将逐一登记汇总,组织专班及时清退。
据介绍,市工商局目前已组织系统各单位开展收费款项、票据及资料清理,严格按照“三全一查”标准(即全面清欠、全退预收、全额上缴和重查违规),做好“两费”征收收尾工作。但因各基层工商部门收取工商管理费的时间不一致,收费标准也因个体工商户从事的行业、经营地段、经营规模有所差异,所以,有关“两费”的退费、清欠工作也因人而异。
记者同时了解到,此次工商部门停征的仅是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费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保留收费项目。工商部门要求各登记窗口进行广泛宣传,严格按法律规定正常收取。
目前,不少市民和个体工商户对停征“两费”仍存在一些误解,对应缴纳的费用和需清退的项目混为一谈。因此,在具体停征“两费”、清收欠费和退还预收费等细节问题上还需咨询工商主管部门,经过工商部门按标准核对,按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