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出台 下月起湖北所有城镇居民将享医保
秦楚网消息(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实习生 殷春艳 报道: 昨日,记者从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大会上获悉,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月中旬开始登记受理,需要办理的市民可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照片和保费到当地街办、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登记办理。
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昨日起正式启动。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凡是城镇居民都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属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等失业农民中的非从业人员,已在城市稳定生活的务工人员的非从业家属,在城镇学校就读的农村户口学生,也可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18周岁以上的非从业居民家庭,城区每人每年缴纳150元,各县市每人每年缴纳120元;中小学生、其他18周岁以下的普通非从业居民,城区每人每年缴纳30元,各县市每人每年缴纳20元;未按月享受养老退休金或退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城区家庭每人每年缴纳80元,各县市每人每年缴纳50元;低保、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由政府全额补助。
按照文件规定,今年底我市必须完成50%的城镇居民参保目标。为达到这一目标,市政府规定,除了加强宣传之外,重点要分类整体纳入参保范围,加强与民政、残联、教育等部门的合作。在7月初将2007年底已参加惠民医疗保险的8.6万低保对象全部直接转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7月中旬,将全市重度残疾人整体纳入参保范围;力争在9月份秋季开学后将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纳入参保范围;在7月底前,通过社区机构进一步登记和排查,将未纳入低保范围且没有养老金或退休金的60周岁以上老人全部纳入参保范围。
据了解,虽然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但软硬件建设暂时还不能跟进城镇居民医保实施的紧迫步伐。现阶段,先采取参保登记缴费后发放纸质医保证的办法过渡2至4个月,力争居民医保网络于10月底全面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