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建设1200余套,户型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
■今年第三季度全面动工,年底主体工程完工
■房价为同地段商品房价格的60%,最高不超过70%
秦楚网消息(十堰晚报)记者 夏明岚 通讯员 杨广然报道: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办公室获悉,我市首批3块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标准已确定,预计建设经济适用房1200余套 ,户型最大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今年第三季度全面动工,年底主体工程完工。
据悉,当前我市城区有低收入家庭29250户,特别是一些困难职工的住房条件仍然很差,为满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十一五”期间我市城区将建设完成43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今年我市计划建设完成经济适用房10万平方米,力争完成建设16万平方米。
目前,我市首批经济适用房建设标准确定,预计建设经济适用房1200余套,其中红卫街办技校居委会东风技校大门后山项目规划建设326套、51厂桥头南山公园项目规划建设508套、52厂锻造新村项目规划建设400余套。同时,按照2008年廉租住房计划,还将在这3个经济试用房建设项目中,配建100套廉租住房解决无房户以及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需要。
据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为了确保经济适用房的工程质量,经济适用房的规划建设必须按照发展环保节能要求,严格执行《住宅小建筑规范》等国家有关住房建设标准。其中,3个项目的小区绿化率、容积率必须分别达到30%、2.5%,抗震等级需达6级。 在户型方面,按照我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房建设在户型面积上,将严格控制经济适用房套型面积,主要以中小户型为主,小套型面积在60平方米左右,中套80平方米左右、最高不得超过90平方米。其中80—90平方米的住房占30%左右,60—79平方米的住房占60%左右。
在建设成本方面也将严格控制,由政府部门统一组织选择实力较强、信誉较佳、既往业绩较好的企业建设经济适用房。在确保功能齐全、居住安全的前提下,从设计、施工等多个环节上尽量降低建设费用,控制开发企业利润,切实降低建设成本。同时,为降低开发成本,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完工,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的防空地下异地建设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白蚁防治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此外,政府性基金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教育附加费等也一律免收。服务性收费将按最低标准减半征收。
在价格方面,经济适用房用地由政府划拨,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全免,成本较商品房大大降低,因此销售价格上也将严格控制,建成后的经济适用房价格为同地段商品房价格的60%,最高不超过70%,具体定价将由物价部门进行严格审定批准后,由政府按批准价格进行销售,房地产企业建设开发利润不得高于3%。
各主管部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均表示,在此次建设中,将严格按照我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进行规划设计,确保我市经济适用房的质量和档次得到进一步提高。
首批经济适用房用地招标结束
3家房地产企业中标
秦楚网消息(十堰晚报)记者 夏明岚 通讯员 杨广然报道:记者从昨日下午召开的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协调会上获悉,我市首批经济适用房项目招标工作结束,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分别中标3块经济适用房项目。
今年城区经济适用房第一批3个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在3月27日发出后,不断有开发企业前来咨询报名相关问题和政策。经过严格的招投标工作,目前已确定市天麟房地产公司中标建设东风技校大门后山项目、市家兴源房地产被委托建设51厂桥头南山公园项目、东风房地产公司负责52厂锻造新村项目。
据悉,这3家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三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并为累计开发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以上的房地产开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