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王云英 通讯员张臻 实习生高兆楠报道:我市在锦绣南山、佳和园、家和苑3个经济适用房小区中,配建100套计5000平方米廉租住房,明年年底竣工后将由政府回购,用以解决孤老病残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由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组成的廉租住房检查组日前深入我市,检查廉租住房建设工作。省检查组先后到已经开工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小区锦绣南山、家和苑现场,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并到郧县、竹山等地视察住房保障工作。
据悉,2008年我市城区共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407.48万元,对租赁补贴的发放实行了“提标扩面”,将廉租住房标准由原来的每平方米3.5元提高到5元,保障对象由原来的人均住房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扩大到人均住房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今年已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55.22万元,惠及城镇低保家庭653户。预计到今年年底,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将达到1200户。
另据了解,根据《十堰市城区2008—2012年廉租住房发展规划》,2009年我市城区除继续开展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外,将加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力度,计划再配建506套计25484平方米廉租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