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日前,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烟台某高校体教部原主任李建毅等人受贿窝案审结完毕,4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及缓刑等。该案暴露出的高校艺术、体育专业招生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导致腐败滋生的问题值得关注。
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
2006年12月13日,十几名群众向烟台市检察院举报:烟台某高校体教部主任李建毅及秘书宫平等人,利用招生之机,受贿钱财十几万元。之前上访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接到群众举报后,芝罘区检察院反贪局受命接下了这块“硬骨头”。
2007年1月9日,在医院就诊的李建毅出现在检察官的视线中。到案后,李建毅一问三不知,执行搜查任务的检察官在其家中也没有发现任何线索。
侦查大网旋即铺开,市、区两级院检察官分工合作,对体教部近年来招收的50余名学生逐一排查,进一步获取相关证据线索。经查,初步确定应查找取证学生49人,分布于山东40余个县市区。
由于李建毅和宫平受贿,多是家长通过学生的体育教练辗转托人,只有所有知情人证言吻合,并与李建毅的口供相一致,才能成为定案的证据。时值寒假临近,放假前如不能取证完毕,必将给取证工作带来更大的难度。1月9日一大早,以胶济线分界,科长蒋曰杰一组先后赶赴临淄、广饶、东营等7个地市,取得证人证言26份,科长王腾峰带队3天时间取得证据49份。
家徒四壁的“行贿人”
2007年1月12日下午,鲁中古都临淄。检察官蒋曰杰一行来到穷乡僻壤中的学生小刘家中。当被问及行贿的事情时,刘父一脸茫然。“难道是小刘的体育教练的证言有误?”检察官再次返回临淄城里,小刘的教练这才道出了其中的原委。
原来,爱才心切的教练与李建毅打过多次交道,深知其特点。为了让自己的爱徒小刘能够圆了大学梦,这位教练拿出自己的5000元送给了李建毅。
在莒县,学生小王父亲的一番哭诉让检察官王腾峰义愤填膺。王父家里有三个儿子,两个大学在读,生活困顿。为了让三儿子上大学,王父背上家里仅有的一点儿花生、大枣,去恳求李建毅帮忙。谁知对方话里有话:“不好办啊,把握起见要去托人活动活动。”无奈之下,四处借钱遭遇闭门羹的王父,把栖身的三间破瓦房抵押了6000元钱,打入了李建毅的指定账户里。
在十天的时间里,办案检察官行程近万公里,先后取得李建毅及秘书宫平涉嫌受贿罪的证据419份,使案件侦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据检察官统计,在那些为入学无奈向李建毅行贿的考生家长中,有70%是刚刚越过温饱线的农民。
2007年1月24日,芝罘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建毅及其秘书宫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007年8月15日,经芝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李建毅有期徒刑五年,宫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同年8月25日,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疏漏,芝罘区检察院向李、宫二人所在的高校发出了增加招生透明度、加强教师队伍廉政建设的检察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