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副市长在土地困局中的权力
一场对于蚌埠市土地系统渎职犯罪的侦查,让若干与土地相关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难辞其咎。顺藤摸瓜式的责任倒查,锁定的目标也逐步升级: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局长乃至时任分管副市长。已经从蚌埠市副市长调任黄山市政协副主席的吴洪明,因此成为安徽省近年来因涉嫌渎职犯罪受到查处的最高级别官员。检方的指控与吴洪明的辩驳指向同一个问题:在土地领域里,当资本挑战规则,其拥有的谈判砝码又是一个城市对于招商引资的渴望时,权力的掌控者们该如何抉择?渎职案背后展示了并不为我们所熟知的犯罪结果。
《三联生活周刊》记者◎王鸿谅 陈超
土地牵出的渎职案
在芜湖市中级法院的法庭上,吴洪明必须面对两项指控:渎职和受贿。其中,渎职部分集中于他在蚌埠任职期间的土地问题,检方指控他作为分管土地、规划、城建、企业等工作的副市长,在两起土地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违规审批,给国家造成了60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而受贿部分,时间跨度是1994年11月至2007年3月,依循的是他的从政脉络,从歙县县长、县委书记、黄山市副市长、蚌埠市副市长到黄山市政协副主席,前后十余年共受贿59笔,现金与财物总计近百万元。
律师唐春飞和方明分别为吴洪明的两项罪名进行辩护。唐春飞负责受贿部分,他做的是“部分无罪”的辩护;而负责渎职部分的方明,选择的是“无罪辩护”。方明承认查办渎职罪在规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行为方面的作用与价值,但并不认同这项罪名适用于吴洪明的行为,在与吴洪明的多次会见里,他也能感觉到吴洪明内心“真实的困惑”。方明很清楚,“吴洪明的案子,说到底还是土地牵出来的”。安徽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陈晓燕并不否认这一点,从土地系统入手打击渎职侵权犯罪,是安徽省目前反渎工作的主要特点,“查下来才发现,涉及土地领域,存在太多问题,土地流转的各个环节都可能存在渎职”。
根据安徽省检察院的统计,2007年安徽渎职侵权案件的办案规模同比上升18.8%。从2006年开始的一年多里,反渎职侵权局仅仅在合肥、蚌埠两市土地部门就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4件,涉及28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2人,挽回经济损失2400万元。这场涉及安徽全省土地系统的渎职侵权系列案件查办,始于2006年4月,最初的线索是合肥的一起滥用职权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案件。在对合肥市土地系统系列案件侦查接近尾声的时候,办案组根据办案中掌握的线索,启动了对蚌埠市土地系统渎职犯罪的侦查。蚌埠市国土资源局的局长刘国华、副局长马炎等先后被立案侦查,接下来牵扯出的,就是当时分管土地、规划等工作的副市长吴洪明。
2007年10月9日,蚌埠原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马炎涉嫌受贿和滥用职权一审开庭。据检察机关指控,马炎在长达9年的时间内,曾多次利用其在办理土地证、评估出让土地价格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检察机关还指控,2003年1月,原安徽省军区第三招待所(2000年12月27日被吊销营业执照)负责人王广仁(1999年2月被免职,现已被判刑),伪造省军区后勤部证明,并持该证明向蚌埠市国土局申报办理土地他项权证用于向银行抵押贷款。时任副局长的马炎,在明知军队房地产必须得到解放军总后勤部批准方可处置的情况下,未进行严格审查,违法批准,为该宗土地办理了他项权证。随后,王广仁持该证等手续骗取蚌埠市吴小街信用社贷款170万元。
马炎案是蚌埠市国土资源局渎职受贿窝案之一,该窝案牵涉到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刘国华等6人,吴洪明也因此被立案侦查。吴洪明在蚌埠的时间并不长,2002年上任,2006年2月就调任黄山市政协副主席,可由马炎案牵扯出的两块违规审批的地,都发生在他的任期内。
两块地的问题有相似之处,都是代表政府行使权力的职能部门相应官员在与开发商的博弈中做出了并不符合规定的让步。第一块地,是在买下破产企业地皮的长隆公司的压力下做出让步,违规让开发商享受蚌埠市拆迁中的棚户区优惠政策,为“阳光水岸”项目减免了本应征收的相关规费399.8万余元。而第二块地,则是在开发商“铭基金诺”资金出现问题、无法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由政府出面,用假的证明文件和账户空转,将“铭基金诺”无法消化的土地按照最早的成交价,转手给另一家更大的开发商“厦门宝龙”。按照规定,原本必须由政府收回再公开挂牌招标的土地,通过一系列的违规操作,成为两家公司之间的土地转手。随着地价的上涨,这笔交易为国家带来的损失,是6000多万元无法挽回的土地出让金。
蚌埠的土地困局
蚌埠也被称做火车拉来的城市,1911年修建的津浦铁路,是蚌埠发展的原动力。蚌埠也因此成为安徽第一个通铁路的城市,这是当地人一直引以为自豪的事情。蚌埠原政协主席郑大发回忆说,当年延伸津浦铁路的时候,本来没有打算通过蚌埠,然而由于蚌埠城区有一座小山延伸到淮河南岸,成为唯一适合搭建淮河铁路大桥的地段。蚌埠也因此成为安徽北部的交通枢纽。
依靠京沪铁路和淮河的水运,蚌埠在计划经济时代成为安徽省重要的二级批发集散地,淮河路上鳞次栉比地矗立着7大商场,聚集着皖北地区的“商气”,被称为安徽的“南京路”。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国有商业企业的积弊日益显现出来,企业人员多、负担重,加上连年亏损,曾经盛极一时的蚌埠商贸在经济转轨中元气大伤。在《蚌埠市城市总体规划》中提到,在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区域经济中心向“沿海”和“沿江”转移,蚌埠因此遭遇了两次城市经济地位的下降。1990年,蚌埠的地区生产总值在安徽尚排名第5,与合肥、芜湖经济实力相仿;到2004年,地区生产总值和人均GDP仅有芜湖的一半左右。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蚌埠在整个安徽的发展压力变得异常突出,而确定下来的发展思路,和其他许多三线城市一致。郑大发说,“首先是要引进工业企业,然后是商业和住宅的开发”。大规模的招商引资、城市改造,从2000年初开始拉开帷幕。对于招商引资和土地开发的迫切,也在政府相关文件上以数字形式体现出来:2001年,蚌埠的城市建设用地为336.4公顷,而到2002年这一数字是766.7公顷。就在这一年,吴洪明从黄山副市长调任蚌埠副市长,分管国土资源、城建、规划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