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法律“灰色地带”难免队伍良莠不齐

蓉城女保镖邓宇晶 (来源:成都晚报)
据了解,对于雇主提出的一些违法和违背道德的服务要求,保镖尽管有自己的“行规”,但这种约束属于毕竟“潜规则”范畴,它的实际约束力是无法与法律法规相提并论的。因此,身处法律“灰色地带”的保镖队伍难免良莠不齐,使原本已与保安、打手、黑势力等有所区别的保镖又与这些角色产生联系。
一名外号叫大宝的保镖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段真实的故事:2006年世界杯期间,东北某城市的A老板在北京与B老板赌球输掉数百万元后赖账回到东北,B老板立即纠集了手下10余名保镖驾驶两辆吉普车连夜赶至A老板所在地。A老板也不示弱,同样调集了公司内10余名保镖,双方于当夜便在公司大门外展开了血腥的械斗,直至警方赶至现场才停止。这起事件中虽未有人丧命,但却在社会上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大宝表示,类似事件在国内时有发生,虽然保镖是一个保护他人的职业,但受雇主怂恿攻击他人的例子实在不胜枚举。事实上,自私人保镖在我国诞生之日起,就经常会出现由保镖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亡事件。

据知情人士透露,陈楚生高薪聘请的保镖为其身旁穿羽绒衣的猛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曙光曾指出:“私人保镖所能做的,只是被动的防御,而不可能是主动的进攻。他们的任何暴力行为都应该控制在刑法所规定的正当防卫范畴内,否则就会触犯刑法,比如‘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
长春税务学院国际经济系教师秦喜亮认为:“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规律就是依市场而动,在法律与道德允许的范围内,只要消费者有需求,任何能够满足消费者需要的产品或服务,都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保镖也不例外。”
“就像为银行提供押运钱款服务的押运公司一样,是为了给银行等一些金融机构提供安保服务而产生的。所以从保镖服务产生的原因来看,毋庸置疑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秦喜亮指出,作为第三产业中的服务行业,保镖市场在我国刚刚兴起,整个市场还需要规范。由于受行业特殊性以及服务终端消费者特殊性的限制,保镖的服务范围和服务手段以及业务方向等问题亟待国家出台相应的标准和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