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消息(十堰日报)记者余华韵报道:昨日,我市召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督办会,对公共秩序、市容环境、服务质量、市民素质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市委副书记王铁军,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冀群风出席会议。 规范公共秩序。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引导司乘人员和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文明乘车,着力整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靠、行人乱穿马路等现象,重点打击火车站、汽车站强行拉客、宰客等行为。加强对商业饮食和服务性行业执法检查,强化卫生监管,规范经营行为。 整治市容环境。组织力量拆除乱搭乱建等违章建筑,清除以街为市、乱摆摊点、跨门出店等占道经营,清除野广告和违规广告,清理和规范户外广告标牌,严格“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大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力度,加强对城郊结合部、车站、广场、公园、公厕等公共地段的环境卫生整治,确保道、路、巷干净整洁。广泛动员社区居民、驻市单位集中整治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卫生“死角”。 加强优质服务。各商业网点、医疗卫生、公用事业等窗口行业,要按继续广泛开展服务承诺、服务规范以及各项便民利民活动。 促进依法行政。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问题,公安110、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信访值班室、窗口单位营业大厅等重点、关键部位,要特别注意在业务熟悉、快捷反应、服务优质、礼貌待人、文明办公等方面狠下功夫。 提高市民素质。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好乱穿马路、乱吐乱扔、随处吸烟、随口说脏话等基本公德问题,解决好不诚实、不守信、商业欺诈、商业泄密等基本职业道德问题;解决好不排队、不让座、不尊重女性等基本公共礼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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