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消息(十堰晚报)记者 罗伟报道:艳湖接连发生两起安全事故,市政府高度重视,于昨日下午召开艳湖公园安全防范紧急会议。会议强调,前往艳湖公园游泳的市民务必遵守游泳场管理规定,避免意外事件再次发生。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华滔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通报了近期艳湖发生的两起安全事故:9日下午,一位郧县籍青年男子进入艳湖露天游泳场禁止游泳的深水净化区游泳不幸溺亡;昨天下午,来自郧西的少年钱某进入艳湖露天游泳场禁止游泳的戏水娱乐区游泳时溺水身亡。
据介绍,艳湖露天游泳场分为露天游泳区、深水净化区和戏水娱乐区,其中深水净化区和戏水娱乐区严禁游泳。牛头山森林公园也在艳湖公园设立了多处警示标志,禁止市民在深水净化区和戏水娱乐区游泳,但还是有市民置相关规定不顾,执意进入深水区和戏水区游泳。
在听取了相关单位负责人的汇报后,王华滔说,艳湖游泳场的建设和投入使用,是一件利民惠民的事。游泳池开放以来,大多数前往游泳的市民都服从管理,很文明,但也有少数群众不遵守相关规定,这与悲剧的发生有着直接的联系。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每个人都应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希望前往艳湖公园游泳的市民务必遵守游泳场管理规定,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
王华滔强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本着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艳湖公园安全防范工作,做到5个加强,即加强宣传、加强设施检查、加强告之、加强管理、加强处罚,尽量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