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实习生盛思萌 通讯员季飞)一辆超载货车撞倒执勤交警并将其碾压致死。昨日,肇事司机曹某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据检方指控,去年4月23日下午1时许,曹某驾驶东风重型自卸货车装载30余吨沥青,行至东湖高新开发区光谷大道。执勤交警杨润儒见该车严重超载,示意其停车受检。曹某既未紧急刹车,也未按交警示意靠右停泊,而是在车行至距交警五六米处时,向左打方向欲进小型车道。交警杨润儒见状,赶紧后退并继续示意停车。但货车未紧急刹停,车头猛地撞向杨润儒。杨润儒倒在两车道分道线处,身体被车后轮碾压当场身亡。司机曹某于次日被警方刑拘。经查,曹某系江夏人,34岁,案发前给一私营老板开货车(本报去年9月22日、10月17日曾报道)。 法院审理后认为,曹某为了逃避检查,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的后果,但未采取任何紧急制动措施,致使杨润儒被碾压致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案发后,杨润儒的家属向曹某提出38万余元的民事索赔。法院鉴于曹某确无赔偿能力,判决其免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