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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民最烦九种霸王条款 “禁止自带酒水”等上榜
2007-7-17 9:35:33 来源:楚天金报

    记者柯锐 通讯员潘华晴、章曼 实习生赵剑、叶晶

    秦楚网讯 市民最烦哪些霸王条款?昨日,武汉市工商局透露,近期对市民反映强烈的意见进行统计后发现,9种霸王条款成为市民的“众矢之的”。

近期,武汉市工商局在全市开展了一次征集不公平条款活动。其中,市民反映集中的霸王条款主要有9种。工商部门表示,将对相关霸王条款进行查处。9种霸王条款分别为:

物业公司不让业主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或限制业主必须安装某种品牌热水器。

买房时已交了配套设施费,入住后,物业公司统一要求业主,将室内水表移到室外,并再次收取费用。

有线的信号不好,消费者拒绝交费,对方中断信号。中途搬家要求报停有线并退款,还要收30元报停费。

宽带包年服务期满后,不及时通知用户,自动转为按月收费。

如果不安装一户一表的新表就断水,不准许用旧表。

空调公交车不论是否开空调都收取2元车费。

合同中规定,提前还贷后,还要多交一月的利息。

啤酒屋的自助餐,每人38元,就餐后,强行加收2元的碗筷费。

酒店、娱乐场所不让自带酒水,设置最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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