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雄都数码广场大门上锁,50户商户不能进场经营。由于生意中断,一些商户感到愤怒,现场的气氛一度紧张。
7月9日下午,商户搬出货物,各奔东西。曾经热闹的雄都数码广场,转眼人去楼牢。
锁 门
锁门的是十堰市新阳光置业有限公司——雄都数码广场房产的物权单位。此前,迈隆科工贸公司承租此处房产,并分租给商户经营IT产品。
为何关门谢客?新阳光总经理代克军说,他们与迈隆科合同约定,从签合同之日起到2007年9月30日止,是房屋的装修期,迈隆科出资的装修费用,抵扣这一时期的房租费,装修资产归新阳光所有。可时至今日,迈隆科只装修了一、二、五层,三、四层楼却没有装修,也没有向他们提供装修清单。另外,到2008年6月12日,迈隆科积欠房租费138.5万元。
代克军介绍,6月10日,他们向迈隆科下达了解除合同的通知,迈隆科没有理睬。6月12日下午,他们对雄都数码广场停电,由此引发一些纠纷。朝阳路派出所召集租赁双方协调,因迈隆科法定代表人刘建军无法联系,总经理杨震拒绝承担债务,协调无果。代克军说,7月7日的锁门实属无奈之举。
代克军的说法,迈隆科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建军之女刘晓芹并不认同。她认为,新阳光从—开始就设下了让迈隆科违约的陷阱。
刘晓芹介绍,2006年5月12日,迈隆科与新阳光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年租金286万元,起租时间定为“装修完工的时间”。新阳光收取了迈隆科租赁保证金60万元。
签订合同后,迈隆科投资由原来的200万元改为500万元,决心打造出全省、流的IT品牌市场。可是当迈隆科对楼层进行装修时,茅箭区公安消防大队检查发现,1—5层的消防通道原本有两条,在获得《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后,却又封闭一条,存在弄虚作假现象。消防大队随后认定,该出租场所存在“四大消防隐患”。
刘晓芹说:“接到《回复》后,我们才知道,十堰市新阳光置业有限公司为我们提供的竟然是一处非法建筑物。没有按照原定计划装修,责任并不在迈隆科。”
刘晓芹认为,新阳光停电、锁门,是在逼他们违约,从而扣除他们放在新阳光的60万元保证金。
调 解
雄都数码广场的玻璃大门,成了新阳光与迈隆科相互发声的阵地。6月12日,新阳光张贴《告知》,向商户说明了他们停电的理由是为了讨回138.5万元房租。6月13日,迈隆科张贴了《致雄都数码城商户的—封公开信》,指称对方停电是为了吞噬他们60万元保证金。
租赁纠纷迅速导致商户经营停顿。6月18日,雄都数码广场50户IT商户的代表,向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认为新阳光与迈隆科的利益争夺,最终会导致雄都数码广场经营整体瘫痪。
市信访局建议由市房地产管理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协调此事。
6月21日,十堰市房地产管理局召集新阳光、迈隆科以及雄都数码广场商户代表,进行协调。新阳光答应恢复送电,但表示问题得不到解决,还要停电。3天后,雄都数码广场再次停电。
6月23日,市房地产管理局向市政府递交了《关于雄都数码广场商户上访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报告》。报告称,为防止矛盾激化,确保社会稳定,建议由公安部门组成专班,公安、工商、供电和房管等部门联合,从根本上解决雄都数码广场问题。
“调解失败,我们只有寻求法律解决”,雄都数码广场商户代表周燕介绍说。雄都数码广场50户商户向茅箭区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一是新阳光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排除妨碍,恢复雄都数码城正常的经营秩序;二是新阳光赔偿因停电停水锁门所造成的损失。
“最大的损失是这个IT品牌市场不复存在了”,雄都数码广场商户代表马兴建痛心地说。
马兴建介绍,雄都数码广场50家IT商户都同迈隆科签订了房租合同,合同期5年到10年,其中80%是10年合同。并按合同约定,都提前上交了押金、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不存在什么欠费。遭遇如此变故,商户损失惨重。
“我经营了十几年的IT事业,没想到毁于一旦。”市光谷科技公司总经理周燕说:光谷2006年9月8日入驻雄都,经过近两年的苦心经营,经营的国际品牌IT产品占领了本地市场相当大的份额。光谷也成为“十堰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为了扩大经营,2007年9月11日,周燕又与迈隆科签订了第二份商铺租赁合同,合同期9年,租赁雄都数码广场五楼2号4间房屋,并一次交了5万元两年的租金,随后把公司总部迁移到了雄都数码广场。结果还没经营到两年,就被迫中断。
一些商户表示,不仅他们个人损失很多,雄都数码广场这个IT品牌市场的消逝,也是十堰经济发展中的一大损失。(记者:杜勇 来源:十堰广播电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