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连续两天报道了火车站的士强行拼车现象,不少市民纷纷致电本报,讲述拼车之种种不是。
秦楚网消息(十堰晚报)记者 季栋
独行女拼车
遭醉酒男骚扰
“那次拼车让我至今都感觉害怕!”家住三堰谊联小区的王小姐说,前不久,她去武汉参加一位大学同学的婚礼,乘坐T257列车返回十堰时,已是凌晨零时30分。
出了车站,王小姐上了一辆的士,司机不走,说要再等一位乘客,王小姐不同意,但对方一再坚持,她只好妥协。几位乘客见车上已经有人,都不肯拼车。直到两位浑身酒气的男青年上了车,的士司机这才开车。
“哎,前面还有一位MM呢!MM要不要陪我们出去玩一会儿?”两青年发现王小姐后,开始出言不逊。见王小姐没答话,其中一名男青年又将头凑到前排,手搭在王小姐肩膀上。见此,王小姐让的士司机停车。下车后,的士司机还向王小姐索要的士费,王小姐孤身一人,也没敢争辩,给钱后改乘中巴回去了。
“当时要是不及时下车,还不知会发生什么呢!”说起拼车经历,王小姐至今仍后怕不已。
拼车像被人
偷窥了隐私
“上了的士,这个空间就是乘客的,突然又要上陌生人,让人感觉很不自在!”万小姐是市内一所大学的外语教师,在外面兼做家教,经常很晚回家,打的遭遇拼车在所难免。
万小姐称,一个人或者与熟悉的人坐一辆的士,自己想坐哪里坐哪里,腿想怎么放就怎么放。要是遇到拼车的,都想坐前面怎么办?如果坐在一起,感觉像被人偷窥了隐私,浑身不自在。她称,有几次午夜乘的士遭遇强行拼车,她只得换车。
拼车乘客应
合理分担费用
“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选择拼车,费用应该由拼车乘客合理分担,而不是每个人都全额买单!”市民陈先生称,遇到火车到站、上下班、雨雪天气等特殊情况,拼车也为乘客带来了一定便利,但应该让乘客合理分担费用。
陈先生称,比如两拨乘客拼车,先下车的乘客所付的士费用应该低于实际费用,后下车的乘客也应在总价基础上适当减少费用,这样就可以达到双赢甚至三赢的目的。
拼车司机每人
罚200元学习3天
昨日,市出租车辆管理所所长周琼欢告诉记者,本报9日A4版报道火车站的士强行拼车现象后,该所当即组织职工召开紧急会议,宣读了该报道。随后,该所对报道涉及的的士车强行拼车进行了调查,情况全部属实。9日下午,该所找到3名司机,让他们写出深刻检讨。昨日,该所依据《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对3名司机作出处理决定:每人罚款200元,进行为期3天的学习。此外,3辆的士车停运3天。
3名司机施某、郭某、刘某表示,将以此为鉴,下不为例。
市出租车辆管理所
专项整治拼车
24小时值班电话:8882271
昨日,市出租车辆管理所决定,即日起至8月1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1个月的违规拼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火车站的士通道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出租车拒载行为的查处力度,打击出租车违规强行拼车行为。该所还设立了24小时值班电话8882271,对举报投诉反映的违规经营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惩不贷。
拼车是违法行为
平长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延桢称,根据《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出租车司机不得故意绕道行驶,载客途中无正当理由不得终止服务,未经乘客同意不得另载他人。违反了此项规定,主管部门可对其处以50—200元罚款。如果的士司机强行拼车,乘客不同意而造成乘客改乘其它车辆,可视为拒载,的士司机将被处以100—500元罚款;拼车时,多拨乘客都按计价器上的金额付款,属重复收费,且的士司机不能为乘客出具合法票据,可处200元罚款。
此外,从《合同法》来看,乘客坐上的士车,相当于与出租车公司达成了租赁协议,的士司机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乘其他乘客。如果的士司机强行搭乘其他乘客,先上车的乘客有权终止合同,并向的士司机索赔。
同时,朱延桢认为,只要是的士司机要求乘客拼车,不管乘客同意不同意,根据《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都属于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