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楚网消息(十堰日报)本报记者蒙丽娜 刘 旻 通讯员 胡月梅报道:资料表明,在一些停车问题解决得比较好的城市,其机动车与公共停车场泊位的比例为7:1。目前,十堰城区拥有机动车约26万辆,汽车饱有量近7万辆,按照26万辆机动车的拥有量计算,十堰城区需公共停车泊位3万多个;按汽车饱有量7万辆计算,约需1万个公共停车泊位。然而,目前十堰城区只有3000多个公共停车泊位……
【现状】
公共停车泊位严重不足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目前,十堰城区拥有机动车约26万辆,汽车饱有量近7万辆。2001年,十堰城区机动车数量为10.6万辆,7年来增加了15万多辆,平均每年增加2万多辆。2001年,十堰城区家用小汽车只有3万辆左右,而现在是7万辆,平均每年增加约6000辆。汽车的迅速增加,尤其是家用小汽车的快速增加,不仅对城市道路建设提出新要求,而且对城市停车场的建设提出新要求。
随后,记者从市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城区中心区向社会开放、可提供公共停车服务的停车场有77处、3238个停车泊位。其中主干道两侧人行道上批准设置的临时停车场34处、718个临时停车泊位;10条主干道两侧沿街单位开放庭院停车场33处、1332个停车泊位;火车站公用停车场1处、60个泊位;市人民广场公用停车场1处、130个泊位;市科技馆前1处、45个泊位;河北路道路停车场1处、40个泊位……而这77处、3238个停车泊位主要是供市民出行用的临时性停车泊位,而非终端性停车泊位。同时,沿街单位开放的庭院停车场,主要是供本单位的车辆停放,接纳停放的社会车辆不足40%。
记者还了解到,根据国家《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规定,城市停车场用地总面积应按规划人口人平0.8~1.0平方米计算。以目前十堰城区人口50万计算,共需停车泊位面积40万平方米至50万平方米,停车泊位约需10万个。这与十堰目前只有3000多个公共停车泊位的现状相比,其差距之大让人咋舌,“停车难”问题由此产生。
【原因】
停车场规划建设滞后
记者从市规划局了解到,由于历史原因,我市以前对中心区如人民路、公园路等主干道的建筑物,没有配建公共停车场或很少配建公共停车场。这些地方目前是十堰城区人流、车流最为集中的地方,随着私家车大量出现,“停车难”问题便日益突出。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我市加大了停车场规划配建的力度,但这些停车泊位主要分布在各住宅小区,对解决中心区“停车难”问题的作用很有限。根据市规划局提供的资料显示,从1996年至2007年6月,我市共在各住宅小区规划建设停车场256处、18128个泊位,但目前大部分未建设到位。这些停车场、停车泊位主要是近年来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按配建标准规划设计的,主要功能是为业主提供终端停车服务,仅供房屋业主使用,绝大多数不能向社会提供公共停车服务。
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的规划标准难以落实
2005年,市政府发布了《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建筑物停车场(库)的配建标准,但目前城区仍有不少新建的建筑物在建设中不按规定配建停车场。记者从市规划局了解到,2006年城区规划新建停车场16处、2005个停车泊位,实际只落实了6处、913个停车泊位,1处还在建设之中,7处主体完工后还未能及时启用,有2处已改作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