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消息(十堰晚报)记者 海月 通讯员 秦毅 报道:继与武汉、西安、宁波、东莞4城市签订城际间农民工法律援助协作协议后,8月16日,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签订了城际间农民工法律援助协作协议。6城市携手共筑农民工法律援助“立交桥”,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据了解,在协作城市之间,若法律援助申请人因经济困难或其它客观原因,不能前往事发地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通过住所地法律援助机构向事发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同时,有必要由当地办理的案件,各协作城市法律援助机构均可相互委托,异地办理。 自2005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572件,讨要拖欠工资及人身损害赔偿款275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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