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15日对外宣布了两项货币政策的调整措施,一是决定16日起下调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二是决定25日起,下调中小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对汶川地震灾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下调2个百分点。
分析人士指出,此举体现了宏观部门对当前经济有保有压的调控意图,将有利于减小中小企业经营压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调整幅度 各项贷款
六个月 6.57% 6.21% -0.36%
一年 7.47% 7.20% -0.27%
一至三年 7.56% 7.29% -0.27%
三至五年 7.74% 7.56% -0.18%
五年以上 7.83% 7.74% -0.09%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 4.77% 4.59% -0.18
五年以上 5.22% 5.13% -0.09%
调整特点
利率:非对称性调整
央行在保持存款利率不变的情况下,降低贷款基准利率27个基点。
央行15日称,自9月16日起下调1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其他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按照短期多调、长期少调的原则作相应调整,存款基准利率保持不变。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自2004年10月29日以来贷款基准利率的首次下调。
存款准备金率:差异性调整
央行还同时宣布下调中小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从9月25日起,除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暂不下调外,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下调1个百分点,调至16.5%;汶川地震重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下调2个百分点,调至14.5%。这是9年来存款准备金率首次下调。
央行意图
解决当前经济突出问题
央行称:“此举意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下半年经济工作的部署,解决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结构优化的原则,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持续发展。”
第一解读:《财经》杂志首席经济学家沈明高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双降”政策是在市场无预警的情况下进行的,反映了决策当局对经济下滑的担心。
这次政策调整尽管比较突然,却明显体现中央决策层通过结构性调整来体现其“有保有压”的意图。首先,考虑到通货膨胀率仍然高于银行存款利率,这次利率调整是非对称的。其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旨在缓解中小银行的流动性压力,增加中小企业的可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