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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半年经济综述⑤改善民生:十堰的建设步伐更坚实 |
| 2008-8-21 7:09:06 来源:秦楚网-十堰晚报 进入 【秦楚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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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网消息(十堰晚报)首席记者 严谨 实习生 苗丰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坚持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群众疾苦重于一切,让改革发展的过程成为真正解决民生问题的过程。为此,我市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工作的切入点,狠抓和谐十堰建设,使居民进一步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在改善民生方面迈出了更坚实的步伐。 今年上半年,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民生带来了哪些福音?记者采访了有关单位和部门。
居民储蓄余额突破300亿
经济的高速发展,为居民收入的增长提供了机会。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117元,同比增长9.9%。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1233元,增收144元,同比增长13.2%。 记者从人行十堰市中心支行获悉,我市上半年存款呈现出增长较多、增速较快的特点,6月末,我市各项存款余额达到543.3亿元,比年初增长68.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2.6亿元,月均增长11亿元。其中,居民储蓄余额突破300亿元大关,达到315亿元,增长14.4%。 本次存款增长体现为储蓄存款和企业存款双双大幅度增长,其中储蓄存款比年初增长39.9亿元,企业存款比年初增长15.2亿元。业内人士称,存款增长虽然受股市下挫的影响和加息的刺激,但是,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提高也是重要因素之一。
6亿巨资打造“十件实事”
今年,市委、市政府向市民承诺办好“十件实事”,内容涉及就业、扶贫、交通、饮水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多个方面,据财政部门测算,办好这“十件实事”资金需求总量约为6.3亿元。 据7月10日市政府督查室的通报,到6月底,除个别项目由于客观原因进展较为缓慢外,绝大多数项目在有序推进中,部分项目提前或超计划完成。 目前,全市新增就业2.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9208人;全市计划搬迁2927户,已完成搬迁1264户,正在实施搬迁699户,全市6个集中搬迁示范点全部开工建设;全市200所中小学改水、改厕工程,已开工建设学校85所;通村水泥路建设已经完成路基1205公里,完成投资额1.4亿元;完成“一建三改”沼气1.5万户,推广节柴灶2.35万座,共争取农村沼气项目资金3963万元;已将所有农民都纳入到新农合制度覆盖范围内,农民参合率达到91.74%;全市已纳入农村低保12万人,城市低保8.9万人;上半年共保障660户享受廉租房,安排配建廉租住房100套,经济适用住房开工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正抓紧进行;背街小巷、泥巴路改造工程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等工作正紧张有序推进;艳湖露天游泳场改造工程顺利完成,牛头山森林公园已于5月1日正式免票向市民开放。
“全民医保”全面实施
继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之后,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于今年上半年正式启动。 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凡是城镇居民都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属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等失业农民中的非从业人员,已在城市稳定生活的务工人员的非从业家属,在城镇学校就读的农村户口学生,也可参加城镇医疗保险。 按照文件规定,今年底我市必须完成50%的城镇居民参保目标。7月初,已将2007年底已参加惠民医疗保险的8.6万低保对象全部直接转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7月中旬,已将全市重度残疾人整体纳入参保范围;力争在9月份秋季开学后将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纳入参保范围;7月底前,通过社区机构进一步登记和排查,将未纳入低保范围且没有养老金或退休金的60周岁以上老人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力争居民医保网络于10月底全面上线。
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费
2007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得到全额免除,金额达8900余万元;有14.6万余名农村中小学贫困生享受国家免费提供的教科书,去年年底,又对16万余名未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进行退费。今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全免,还为他们免费提供教科书。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由原来的地方政府负担改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负担,即小学、初中贫困寄宿生分别享受每年500元和750元的生活补助。 我市地方政府在对当地贫困生资助348万元的基础上又向省里争取了生活补助费962万元,扩大了补助范围,提高了补助标准,使全市5.7万名农村贫困寄宿生共享受到1310万元的生活补助。 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费的基础上,今秋起我市将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据悉,我市市、县教育部门目前已经做好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免除学杂费工作,正一步完善和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已做好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的调研和试点工作,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从今年秋季起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住有所居”稳步推进
上半年,在保障660户享受廉租房、安排配建廉租住房100套的同时,经济适用房建设工作正抓紧进行。 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交易和管理,解决好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今年5月,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办对我市城区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进一步明确,家庭人均年收入8000元以下、住房面积低于人均15平方米的届时可申请享受经济适用房。 目前城区有低收入家庭29250户,特别是一些困难职工的住房条件仍然很差。记者从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办了解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将以家庭为单位,只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就可以提出申请:拥有十堰市城区常住户口、住房面积低于人均15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为8000元以下、年满30周岁的单身家庭也被列入申请人范围,申购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20万人享受 最低生活保障
今年上半年,我市享受低保的人口超过20万人,其中,城市人口8.099万人,农村人口12万人。 针对物价上涨等多种因素,今年1至7月,我市先后3次向低保对象发放补助金。 今年春节期间,针对特大雪灾带来的影响,我市为城镇低保对象发放了429万元补助。今年5月,为缓解粮油副食品价格持续上涨给城镇低保家庭基本生活带来的影响,城区2.5万名低保对象每人获一次性发放临时生活困难补助30元。 今年7月,为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我市从7月起,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提高补助金1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提高10元。 为了使低保户等困难群众病有所医,十堰市红十字医院被市委、市政府确定为惠民医院,在政府的资金支持下,实施“二十免”(免收门诊挂号费、专家诊查费、注射费等)、“二十减”(常规拍片费、住院手术费、肝功能检验费等减半)、“一平一助”(药品实行平进平出“零利润”、特困病人给予一定的医疗救助)的惠民办法。 十堰市红十字医院自开诊以来,接诊惠民病人近2万人次,体检7677人次,减免费用155万余元,成为解决十堰市城区贫困群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主阵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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