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林总总禁赌诗
赌博腐蚀人们的心灵,给家庭、社会带来大大小小的灾难,所以这种恶习历来为正直人所谴责。自古以来,民间就流传着许多有关禁赌的诗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至今读来仍有启迪作用。
清代吴文晖有这样一首《赌徒》诗:“相唤相呼日征逐,野狐迷人无比酷。一场纵赌百家贫,后车难鉴前车覆。”此诗形象地写出了赌博的情景和给人们生活带来的危害。清代诗人黄安涛也有一首《戒赌诗》:“已将华屋付他人,哪借良田贻祖父。室人交谪泪如雨,典到嫁时衣太苦。出门郎又摇摊去(摇摊是一种赌博形式),厨下无烟炊断午。”此诗把恣意纵赌而招致败家、衣食无着的窘况跃然纸上,可称为禁赌诗的佳作。
民间流传的禁赌诗更多。其中有一首禁赌的《合字诗》,拆字作诗,合字解义,形式独特,读来非常有趣。诗中这样写道:“贝者是人不是人,只因今贝起祸根。有朝一日分贝了,到头成为贝戌人。”点破诗意就是:“贝者”合为“赌”,“ 今贝”合为“贪”,“分贝”合为“贫”,“贝戌”合为“贼”。这赌、贪、贫、贼四个字,就是赌徒的必然下场。这首诗,用语通俗,选词精到,意境深邃,读之朴实而清新,别具一格。
清代画家李鳝的朋友李发嗜赌,闹得夫妻不和,家庭不幸。有一次,李发又赌,直输得身无分文。李鳝闻之,出于对朋友的关爱,就给李发送了一幅画,让他作为赌资。李发见画中的人物极像自己的妻子,又读到画上的题诗云:“丈夫在外赌红了眼,妻子在家干瞪着眼,两个孩子饿昏了眼,梁上绳扣正张着眼。”李发看后,良心上受到谴责,于是痛改恶习。自此,家庭兴旺,夫妻相敬到老。
有关禁赌的民谣流传得也很广泛,这些民谣语言通俗,叙事明白,朗朗上口,很受群众喜爱。有一首《耍赌八害》的民谣,对赌博的危害讲得深入浅出,采取四字一句的形式,易读易记:
输了拼命,赢了心惊,见利忘义,翻脸无情。打架斗殴,争吵不休,穷途末路,便下毒手。浪费时光,危害健康,昏昏沉沉,前途无望。通宵达旦,精神不满,干活失神,事故难免。狼籍名声,配偶难成,纵然有家,各奔西东。输急红眼,倾家荡产,明偷暗抢,锒铛入监。一上贼船,再下困难,苦头吃尽,受害匪浅。贻误后代,风气败坏,毒化社会,民族受害。
正是因为赌博危害极大,禁赌自古用重刑。先秦时代对赌博者要“挞其股”,还要在脸上刺字。汉代处罚也很重,老百姓要砍断手,官吏则戴枷终身劳役。宋代更为严厉,赌博者“俱处斩,邻居庇匿不报者,同罪。”这就是说,赌博者要杀头,知情不报者也要杀头。(周 彬)
赌博该受什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共场所、公共时间用公款赌博的,将由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此外,公安部门还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麻将馆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