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消息(十堰晚报)记者 晓草 通讯员 刘剑锋报道:利用职权收受他人贿赂,违规向土地开发商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造成国有土地出让金损失194万余元,3月19日,郧县人民检察院对该县建设局建工股股长潘某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 经郧县人民检察院初步查明,自2002年10 月至2008年元月,潘某在负责办理、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过程中滥用职权,对不具备建筑施工条件的开发商违规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从中收受贿赂3.4万元,造成国有土地出让金损失194.69万元。如2004年,潘某在接受建筑开发商聂某现金2000元后,在聂某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向其核发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致使国有土地出让金损失25万元;2002年11月,在收受某厂住宅楼开发商祝某500元后,向其发放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造成国有土地出让金损失44.83万元。 目前,潘某已被该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深挖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