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指断裂起纠纷 工商调解化干戈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吴境 通讯员陆泗强报道:10月6日,房县工商局成功调处一起因钻石戒指断裂要求退换货而发生的纠纷案,经营者为消费者更换同价值、不同品牌的钻石戒指,并且向消费者当面道歉。
今年8月12日,卫女士花了2000元在房县县城某超市首饰专柜买了一枚钻石戒指,没想到半个月后戒指指环断裂,不能佩戴。卫女士便找到经销商要求退换货,售货员要她一星期后再去。一星期后,卫女士又去超市要求退换货,售货员说没有同型号的钻戒,只有价钱更高的,必须补足款后方能换货,忍耐了几天的卫女士就和售货员争了起来。 店老板黄某出面后,不仅不劝解,还强词夺理,说了一些过激的语言,双方吵起来。县工商局受理此纠纷案后,立即开展调查取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经销商诚恳地向消费者道歉,并更换了一枚同价值的新钻戒。
群蜂蜇伤过路人 民警火攻排隐患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通讯员杨耀清报道:近日,郧西县公安局马安派出所民警采用“火攻”的办法,成功消灭了一窝蜇人的野蜂。
9月中旬以来,郧西县马安镇多人遭野蜂袭击,下川村一妇女遭野蜂围攻,全身被蜇100余口,仅头部被蜇60余口,因伤势严重被送到县医院抢救。马安镇镇政府派两名干部前去“侦察敌情”,结果都被蜇伤。马安派出所民警获悉后,通过实地查看,发现了这窝在公路边石缝中安家的野蜂,蜂包有脸盆大小。为消除隐患,9月26日,马安派出所民警用“火攻”法消灭了这窝野蜂。
非法砍树还耍蛮 报复伤人落法网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通讯员程德国报道:10月6日,丹江口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周密布控,在该市丁家营镇花园村一举将殴打林业干部的行为人程某、陈某、仇某3人抓获,并依法对3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罚款之处罚。
2008年3月8日,程某为阻止林业干部袁某调查其砍树一事,邀约仇某、陈某窜至丹江口市土台乡朝阳沟村,将袁某殴打致伤。作案后,为逃避法律制裁,程某等人潜逃。由于办案民警不懈努力,最终查清了程某等人潜逃的位置并将3人抓获归案。
冒充刑警大队长 骗人钱财被判刑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通讯员张霞 简直报道:经常着警察制服,谎称自己是刑警大队长,却干起骗人钱财的勾当。近日,汤某因招摇撞骗罪一审被丹江口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7年11月,丹江口市农民汤某非法购买了一套警服,时常穿在身上外出游玩。今年3月,被害人陈某在一旅社住宿打牌时认识了汤某,汤某谎称自己姓王,是丹江口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大队长,可以利用关系帮陈某的儿子调进该市公安局工作。此后,汤某借口需给领导送礼、岗前培训、办警官证、驾驶证、保险费、警服押金等,先后骗取陈某人民币20800元并挥霍一空。后来,陈某对汤某的身份产生怀疑,经查询汤某身着警服的警号,得知其系假冒警察。报案后,汤某被抓获。
该案由丹江口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丹江口市法院经审理认为,汤某冒充人民警察,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应从重处罚。鉴于汤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不到婚龄即结婚感情破裂各自飞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通讯员龚慧报道:实际年龄19岁就登记结婚,最终因无感情基础而离婚。9月25日,竹山县法院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
2004年7月,当时年仅18周岁的李某因家庭贫困,经媒人介绍,与时年26岁的吴某相识。不久,二人开始同居生活,后因李某未婚先孕,二人于2005年初登记结婚。婚后,李某生育一男孩。因婚前缺乏了解,年龄差距较大,二人经常发生矛盾,李某于2006年外出打工1年,回家后便以没有感情基础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李某与被告吴某登记结婚时虽未达到法定婚龄,但起诉离婚时李某已年满20周岁,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已经消灭,因此,二人的婚姻效力应从李某达到20周岁时开始计算,法院遂对案件进行了调解。经调解,被告吴某同意离婚,婚生男孩随吴某生活,原告李某支付孩子的抚养费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