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报道:
12年前房县青年走出派出所再没出现 谷城公安局被判赔12万余元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 见习记者 殷春艳 报道:昨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房县失踪青年周某的父亲认为房县法院引用的赔偿标准有误,赔偿数额偏低,8日已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1996年6月10日,时年22岁的青年周某从房县前往襄樊途中被谷城警方收审,从此失踪12年。今年5月,房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周某死亡。周某家人以谷城县公安局行政行为违法为由提起诉讼,索赔60万余元,房县法院一审判决谷城县公安局赔偿12万余元(本报9月27日12版曾报道)。
周某父亲认为,一审判决引用的死亡赔偿金标准是按照1995年,也就是儿子被收审日期的上一年度执行的。而时隔12年,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已从5000余元涨到近2.5万元。
他还认为,12年来为维权而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等费用,是谷城警方的行政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计算在赔偿总额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