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十堰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参考文本)》
秦楚网消息(十堰晚报)记者 方明 通讯员 李斌 报道:少数家装公司凭单方制订的格式合同蒙消费者的局面将一去不复返。记者近日从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获悉,由市工商局、市建委联合制订发布的《十堰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参考文本)》,已于9月1日起在我市家装行业全面推广使用,这也是我市第一份统一、规范的家装合同参考文本。
据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秘书长薛治华介绍,以前少数装饰企业也自行制订有装修合同,但大多存在不合理条款,有的甚至是单方面的霸王条款,涉嫌合同欺诈,规避了装修公司自身风险。一旦发生合同纠纷,业主将会蒙受巨大的精神和经济损失,也给合同争议解决带来了诸多困难。而新发布的装修合同,具有很大的法律效力,合同主体分为工程概况、工程监理、施工图纸、甲方义务、乙方义务、工程变更、材料的提供、工程延期、质量标准、工程验收和保养、工程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16个部分。合同条款中,明确了甲乙双方各7项义务,首次引用了“工程监理”程序,首次规定《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为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明确了工程款的4种支付方式,规范了合同争议的3种解决方式等。
同时,薛治华也坦言,虽然在制订过程中借鉴了以前各种家装合同的经验,同时也避免了很多漏洞,但由于我市家装行业起步晚、发展慢等许多客观因素,导致根据我市家装市场现状制订的这份合同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以上海的统一家装合同为例,合同内已经对家装工程的施工时间有了规定,即不准在晚6点之后和早7点之前进行施工,否则视为扰民行为。而我市此次制订的统一家装合同中虽也规定了施工人员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洁施工现场以及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并及时清运等事项,但总体要求比较笼统,没有准确到数字化的地步。
另外,在合同中还使用了一些行业术语,虽然比较专业,但对消费者理解和使用合同造成了一定困难,由此相关部门将会在合同使用过程中进行必要的解释。
同时,薛治华认为,虽然全市统一家装合同还存在一些不足,但它的出台弥补了我市家装行业没有统一家装合同的空白,加快了我省家装行业的规范化速度。更重要的是,合同为消费者提供了家庭装修的书面法律依据,使在家庭装修过程中处于弱势的消费者在合同涉及的范围内与家装企业达到了平等的地位。
薛治华表示,因为合同刚开始试行,所以在内容上有很大弹性。相关部门将根据消费者和家装企业使用后的反馈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并且在合同使用上暂不做硬性规定,是否使用该合同由消费者和家装企业协商决定。据了解,合同刊印后,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准备向协会下属的家装专业委员会所有成员单位统一发放,市内其它家装公司可以到市装饰协会购买,此后还将通过各县市区装饰协会向县市发放。
另据了解,今后一段时间,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将联合工商、城建等管理部门,对市内各装修公司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市装饰行业办还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对住宅进行装修时,一定要积极主动向装修公司索取《装修合同》,因为这是家庭装修唯一合法有效的法律保障。
我国房屋租售比
和房价收入比失调
房价涨幅尚处较高水平,而房屋租售比和房价收入比已失调,这令当前房价形势更不容乐观。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的分析报告指出,今年年初以来,我国城镇住宅价格的走势显露企稳迹象,但是与历史数据相比,该涨幅仍然处于高位。
随着房价的上涨,房屋租售比和房价收入比已经明显偏离国际平均水平。据悉,“房屋租售比”是指房屋每平方米月租金与每平方米售价之间的比值。房屋租售比的大小,是国际上通行的判断楼市是否存有泡沫的重要指标之一。目前,国际认可的比较理想的房屋租售比约在1∶200到1∶100之间。根据70个城市抽样调查结果测算,今年上半年,全国房屋租售比已经低于1∶400,即使是租赁市场需求旺盛的北京市,房屋租售比也已达到1∶325,远低于理想水平的下限。“房价收入比”是指一个地区住房平均价格与家庭年平均收入的比值,国际上一般用它来衡量房价的合理性与消费者的实际购买能力。比值越大,说明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越低。结合国际惯例,目前比较通行的说法认为,我国房价收入比在3-6倍之间比较合理,美国目前房价收入比约为3倍左右。国家发改委的数据显示,2007年全国房价收入比约为7.4,其中北京13.6,上海9.8。据《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