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消息(十堰晚报)记者 冰客 通讯员 王世堂报道:记者24日从市房管局获悉,国家即将出台的《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本金的准入门槛将提高到500万元。另从即日起,市房管局将对全市房地产企业“动刀”,新申办资质的房地产企业注册资金不足200万元的不予核发资质,新办企业取得《暂定资质证书》一年内无开发项目、老企业连续两年无开发项目的或将被注销资质。
据市房管局开发办负责人介绍,对于新申办资质的房地产企业,注册资金(银行资金证明)不足200万元或以实物折抵的,企业不是专营房地产开发的,公司名称字号不是“房地产开发”或“置业”的,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是外地的,一律不予核发资质证书。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进行清理整顿中,凡是公司营业执照有多个经营项目且注册资金不符合规定的,必须及时办理增资,公司名称字号不符合规定的,必须变更公司名称,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进行整改的,注销其资质证书。
在经营情况的清理方面,新办企业取得《暂定资质证书》一年内无开发项目、老企业连续两年无开发项目的,将在媒体上予以公示,在公示后半年内整改不力的,将注销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有违规经营行为的,将视违规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据市房管局相关人员透露,目前国家修改的《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已上报国务院,不日即将出台,届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本金的准入门槛将提高到500万元。
此外,在审查预售条件中,对于申报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不按规定公示相关证件资料、工程进度没有达到要求的,也将不予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相关证件资料有疑问的,将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核实其真实性。
市房管局开发办同时提醒,目前城区的商品房销售均采取网上签约、网上备案、网上打印合同,不允许再签订纸质合同,购房者若发现还有开发企业签订纸质合同可向市房管局举报投诉,一经查实,将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