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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损毁房屋银行不承担风险


2008-5-22 11:28:44 来源:秦楚网-十堰晚报
 
 
    记者 冰客

    面对地震导致的房子倒塌,贷款买房的人可能还要背负欠款。昨日,记者就地震中房屋被毁的借款人是否需照常偿还采访银行专业人士时,他们普遍表示银行并不承担地震风险。据介绍,按照正常程序,银行有权追回贷款。但考虑到地震危害巨大,如果银监会有新的优惠政策出台,银行会按照政策来操作。目前,房贷政策还没有任何变化。
    地震后损毁的房屋贷款究竟应该由谁来埋单?楚郧法律事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贾斯炜表示,借款人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除了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外,还要签订房屋抵押合同。这两份合同属于主从关系,虽然因为地震导致房屋标的物灭失,从而导致房屋抵押合同终止,但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有效性,借款人仍要承担还款责任。不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本来就存在交易风险。如果房屋倒塌,借款人也已死亡,假如留有遗产,银行可以要求其遗产继承人还款。没有遗产的或者借款人虽然生还,但已无力还款的,对于银行来说就是交易风险。贾斯炜同时认为,对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无法履行合同,谁都不承担责任。针对地震这种不可抗力的灾害导致自己财产灭失,应当认定为不可抗力造成的无法履行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不可抗力应当做扩充性解释或广义的解释。
    银行业人士认为,对于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借款人可以通过投保房贷险转移。但由于风险较大,目前基本房贷险并未将地震列为理赔范围。
    记者获悉,针对灾区借款人如何还款及取现等问题,央行和银监会已于20日晚紧急下发了《关于全力做好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银行应充分考虑到受灾地区群众和企业的实际困难,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
 

 关键字: 十堰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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