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床医师必须严格掌握输血指征, 并熟悉采供血机构所提供的血液及其成分的规格、性质、适应症、剂量及用法;
(2)除急症用血外, 临床医师应向需要输血的病人或家属说明输血目的及可能产生的副作用。输血前应由病人或家属在输血申请单上签字同意;
(3)在输血过程中,临床医师必须严密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如有异常反应,严重者要立即停止输血,迅速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所有输血不良反应及处理经过均应在病历中作详细记录。严重输血不良反应要及时向输血科(血库)及医务科报告;
(4)输血治疗后,临床医师要对输血的疗效作出评价, 还应防治可能出现的迟发性输血不良反应。